2020法考客观题【刑法】-多项选择题【7.28】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1

一、多项选择题

1.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二/57)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参考答案

1.【考点】减刑;假释

【答案】ABCD

解析: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既包括判处了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情形在内),也包括未被判处主刑,仅被单处罚金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是减刑的必要条件。对于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罚金要么一次性缴纳,要么被分期缴纳,谈不上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问题。因此,对于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不能减刑。A项错误,当选。

《刑法》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B项错误,当选。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具有被减刑的可能。虽然2012年1月17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这一规定并未绝对剥夺缓刑犯被减刑的权利。这是因为重刑犯(如无期徒刑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犯)都有被减刑的权利,则轻刑犯(缓刑犯)就更有被减刑的权利。减刑需要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既包括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定,也包括认真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C项认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本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的要件,据此得出不能减刑的结论,这是错误的。C项错误,当选。

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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