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办全日制中小学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  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贵阳市民办全日制中小学的管理规定在条例的第三章中详细阐述了学校的各项职责和要求。首先,第十三条强调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维护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时数,全面完成规定的课程内容,以提升教育质量。


第十四条提到,民办学校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学校应当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学校的运营透明和公正。招生计划、简章和广告的发布需要事先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核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需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将学生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需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毕业考试,毕业时将获得由教育部门统一制作并验印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得到国家认可。


职业学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职业等级考试和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也是管理的重要一环,第十八条要求学校投入资源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


在薪酬待遇方面,第十九条指出,教职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学校与员工协商决定,并由学校保障。专职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同时,举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杂费的收取需在教育基本需求范围内,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


最后,第二十一条强调,民办学校的经费管理必须遵守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以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仅限于学校的教育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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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民办全日制中小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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