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平台直播大结局收费是否合理?你愿意付费吗?

8月25日,中国消费者报发布《2022长视频平台用户满意度报告》。报告显示,七成以上消费者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更倾向于开通半年以上时长的会员。随着“视频内容也是商品”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需求逐渐多元化,六成用户希望平台能够分层级收费,提供更多元服务。平台提前告知规则的前提下,其中超七成观众愿意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可见消费者对于喜爱的影视内容“解锁提前观看”的诉求强烈。

第1个回答  2022-08-27
对于各大视频平台直播大结局要收费的情况,我觉得还是合理的。因为平台也是需要挣钱的。虽然说演艺圈收入非常高,这是事实,但是平台并没有从中获得多少的利益。而且前面的大部分都让你免费的白看了,到直播大结局的时候收费那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如果想在第一时间知道结局的话,要付费也是很正常的。这就是一个消费者,心理学上的研究结果。虽然让很多的观众感到不舒服,但你不得不掏这个钱。观众对喜爱的电视剧有着强烈的提前观看的需求。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
有一部分观众觉得这个收费不合理,或者是舍不得出这个钱于是就在网络上造出舆论来攻击这种收费行为,我觉得是属于一种偏激和自私的表现。顺所谓位置决定了脑袋,你坐在什么样的位置就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当这部分观众如果是转换了自己的身份,变为收视平台的工作人员或者是管理者的话,他收费的冲动和意愿,甚至比现在这些平台还会要更强烈一些。所以要么你就是接受服务付出金钱,要么就节省自己的金钱拒绝别人的服务。
第2个回答  2022-08-27

这种民调数据完全没有意义,甚至可能根本就没有进行调查,这就是视频平台花钱做的舆论营销,就是为收费做舆论铺垫,试探一下用户对收费的反馈。

也就是说,做收费民调是假的,而发布这个付费话题来收集用户的反馈才是真的,用舆论来测试市场的接受度。但我想他们大概率是针对“已付费用户”做的样本统计,在愿意付费的群体里问你们愿意付费吗?

这就跟你问北大毕业生,是“北大好还是清华好”一样,肯定是70%都说北大好。

这不就是幸存者偏差吗?

如果你现在直接在网上发起一个无范围的投票你试试看有几个投希望付费超前点播的。

我们买了vip,你搞svip。
我们买了svip,你搞版权付费。
我们买了版权付费,你搞超前点播。
我们最后真的买了超前点播,你电视投屏还要单开个会员。

我们的视频版权,尤其是网综网剧,主要就集中在那么三家平台手中,大家玩儿的是寡头垄断,而且是阵线统一的垄断,三家平台默契的使出同样的会员政策,用同样的手段收割着用户,大家还没法相互替换——因为版权分散,想看的都是独家。

作为正面案例。春晚为什么长盛不衰且品牌力长久,春晚虽然不好看,但是我们一看就是几十年?

因为他免费,各个电视台都可以看,想什么时候看什么时候看,每年大年三十他虽然霸占着流量逼你看,但他不用规则恶心你,更不会套路你。

这就是资本,与公共事业的差距。

第3个回答  2022-08-27

平时上班、上学放松的时候,会选择去看长视频吗?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吗?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吗?
长视频(一般指超过半个小时的视频,以影视剧为主)区别于此前国内众多视频分享网站主打的短视频,与后者多由用户自己制作不同,长视频主要由专业公司完成制作。

70%以上用户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1—3个月成为最受用户欢迎的购买周期;在提前告知用户规则的前提下,59.14%的用户希望平台能够分层级付费,消费需求呈现细分趋势;有近60%的用户表示愿意为直播、番外、彩蛋等自己喜爱的IP衍生内容付费。



消费者每年在长视频平台可接受的付费金额中,接受付费金额在50元以内的占比26.88%,付费50—100元区间的占比34.41%,27.96%的用户接受付费100—200元,10.75%的用户接受付费金额在200元以上。
而很多消费者购买长视频会员是基于自己追剧或综艺等,这些作品播出周期一般为1—3个月不等。
所以调查显示,购买1—3个月时长会员最多,占比30.11%;购买半年以上和1年以上会员各占两成以上,另有两成用户未购买长视频平台会员。

超前点播模式是视频网站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在会员的基础上再付费,可以提前解锁剧集内容 。但是此前,因“超前点播”引发争议,多家平台取消了这一模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平台也进一步优化其相关规则。

23.64%的用户不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七成以上用户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愿意接受,具体来看,占比30.11%、22.58%、23.67%的用户分别在“有自己喜爱的优质内容”“提前了解用户规则”“未伤害自己会员权益”的情况下愿意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

59.14%的用户希望可以分层级付费,但要提前告知用户规则;32.26%的用户更倾向于只有一种会员的方式;另有8.6%的用户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平台说了算”。

第4个回答  2022-08-27

平时上班、上学放松的时候,会选择去看长视频吗?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吗?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吗?


长视频(一般指超过半个小时的视频,以影视剧为主)区别于此前国内众多视频分享网站主打的短视频,与后者多由用户自己制作不同,长视频主要由专业公司完成制作。



70%以上用户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1—3个月成为最受用户欢迎的购买周期;在提前告知用户规则的前提下,59.14%的用户希望平台能够分层级付费,消费需求呈现细分趋势;有近60%的用户表示愿意为直播、番外、彩蛋等自己喜爱的IP衍生内容付费。





消费者每年在长视频平台可接受的付费金额中,接受付费金额在50元以内的占比26.88%,付费50—100元区间的占比34.41%,27.96%的用户接受付费100—200元,10.75%的用户接受付费金额在200元以上。


而很多消费者购买长视频会员是基于自己追剧或综艺等,这些作品播出周期一般为1—3个月不等。
所以调查显示,购买1—3个月时长会员最多,占比30.11%;购买半年以上和1年以上会员各占两成以上,另有两成用户未购买长视频平台会员。

超前点播模式是视频网站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在会员的基础上再付费,可以提前解锁剧集内容 。

但是此前,因“超前点播”引发争议,多家平台取消了这一模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平台也进一步优化其相关规则。

23.64%的用户不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七成以上用户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愿意接受,具体来看,占比30.11%、22.58%、23.67%的用户分别在“有自己喜爱的优质内容”“提前了解用户规则”“未伤害自己会员权益”的情况下愿意接受“付费直播大结局”。

59.14%的用户希望可以分层级付费,但要提前告知用户规则;32.26%的用户更倾向于只有一种会员的方式;另有8.6%的用户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平台说了算”。

第5个回答  2022-08-27
一方面,以播放终端为依据,投屏功能确实可归入电视端;但如果从取得数据的第一手媒介角度考虑,投屏功能则应被认为是手机端服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换言之,在对投屏功能的所属端有争议、有两种解读的情况下,通常应当从对格式条款制作方(即经营者)不利的角度进行理解,也就是从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理解为手机端功能,这也符合我国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李宇明律师说。

另一方面,视频平台的VIP用户,即视频服务的消费者,同样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从投屏功能的实际履约情况看,各大视频平台都是按照用户购买手机端VIP服务、利用投屏的进行大屏观看的模式进行服务,“本次平台对投屏功能的改变,并不涉及会员条款的变更;那么,在条款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我们认为,经营方不应当单方面缩小或限制消费者原来已经享有的权益。”李宇明律师分析认为:“在现有会员协议背景下,平台长期提供了投屏服务,消费者也接受了服务,形成了事实履行的法律状态;此时单方面宣布限制用户现在享有的功能和服务,尚存争议”。

尽管法理上或存争议,但不少业内人士也告诉晨报记者,尝试投屏升级会员,其实也是视频平台降本增效策略的一种体现,主要目的还是增加会员收入,从长期来看这可能也是大势所趋。

换句话说,视频平台尝试探索不同级别的会员收费无可厚非,但从“超前点播”等以往备受争议的案例看,仅凭格式条款或官方解释就想让用户买单,很可能适得其反。如何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如何循序渐进地让消费者形成付费习惯,将是各大平台必须直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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