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廊坊开始招聘,廊坊农信社招聘并不限制户籍
一、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原则;
(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依法合规、委托办理的原则;
(四)全面考核,笔、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
此次选聘劳务派遣工443名,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廊坊市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2018年业务岗劳务派遣用工计划表》。经招聘合格的人员,由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认同信用社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身体健康,心里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原文公告链接
(二)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放宽到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非普通类学历不能报考,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所学专业与金融工作相关(见附表)。
报考人员专业要求: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未满18周岁的;
(二)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三)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五)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六)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4月19日)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廊坊日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4月20日-4月23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开始时间为4月20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下午17:00。报名唯一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行社的一个岗位。
参加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4月20日至4月24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将随时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缴费(4月20日至4月24日)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持此表到所报考的县级行社,现场缴纳报名及考务费用150元;缴费截止时间:4月24日17:00。
缴费时,应聘者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只审核不提交)以备资格复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完成缴费的人员要在4月26日下午2:00至4月28日下午5:00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
(五)笔试及资格复审(4月29日至5月1日)
笔试时间为4月29日上午9:00-11:00。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以及答题笔、2B铅笔、橡皮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区分各岗位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在4月30日前后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是否通过资格复审可在5月1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5月5日)
通过笔试和复审的人员,可在5月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分组和要求参加面试,并在面试结束后通过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由廊坊审计中心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各县级行社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使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联社廊坊审计中心组织各县级行社依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本次劳务派遣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用工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岗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劳务派遣工的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新招录人员正式上岗前统一参加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廊坊审计中心组织的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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