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湖北选调生考察环节的流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6-16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是2014年湖北的选调生考试公告,你可以仔细看一下!

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201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并填写《2014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党组织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同意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县(市、区)或市(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县(市、区)委组织部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市(州)委组织部汇总复核。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报名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25日至5月3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4年4月25日至5月3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8日9:00至5月9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2014年5月10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湖北省2014年选调生报考注意事项》。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5月下旬进行。具体事项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并组织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对象综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同一招考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4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
 经审批录用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2014年新招录选调生中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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