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首古诗写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4

1. 请以一首古诗写一篇作文

您看看这个可以吗?

秋日恋歌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题记(刘禹锡《秋词》)

秋,是一个凄凉的季节,树上的黄叶经风一吹便簌簌的落了下来,像断魂的金蝴蝶,围绕着飞向大地母亲的怀抱。它融入春泥,化作玉露琼浆,护着树,护着春天萌发的希望。

秋天给人以凋零、苍凉、萧瑟的伤感,也给人以成熟、绚丽、深思。

秋,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田里的麦子张大了口,睁大了眼,等待着前来收获的农民。冬的贮藏、春的播种、夏的耕耘,终于迎来了金色的秋天,金色的收获。多少的血汗,多少的忙碌,都在这金色的海洋中淡泊着,消散着,最终化为乌有,只剩下眼前的美景。秋是出于对其他三季付出的汗水而做出的回报。

秋天是成熟的季节。春之梦,夏之情,冬之忆,俱往矣。秋摆脱了春的幼稚,夏的狂热,冬的沉默,变得更加成熟,绚丽,绰约多姿。

秋月晴朗皎洁,不似春月朦胧,夏月淡雅,冬月惨淡;

秋雨放达飘逸,不似春雨缠绵,夏雨放肆,冬雨沉闷;

秋花灵秀脱俗,不似春花娇美,夏花高雅,冬花冷艳。

秋天是一个极其浪漫的季节,南飞雁将勾起你思绪万千。

我爱秋,爱秋的凄美,爱秋的真实,爱秋的浪漫。

秋天是一个极其现实的季节,以它肃杀的秋色来容纳万物的飘零。凄凉,成熟,无半点遮掩。

我爱秋,爱秋的绚丽多姿和肃穆庄严。秋,似朦胧而是清明,充满了浪漫的味道。

2. 用一首诗写一篇作文

据《世说新语.文学》中说,曹丕做了皇帝以后, 对才华横溢的胞弟曹植一直心怀忌恨,有一次,他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诗一首,如做不到就将行以大法(处死),而曹植不等其话音落下,便应声而说出四句诗来,就是上面的这首脍炙人口的诗。

因为限止在七步之中作成,故后人称之为《七步诗》。据说曹丕听了以后“深有惭色"不仅因为曹植在咏诗中体现了非凡的才华, 具有出口成章的本领,使得文帝自觉不如,而且由于诗中以浅显生动的比喻说明兄弟本为手足,不应互相猜忌与怨恨,晓之以大义,自然令文帝羞愧万分,无地自容。

此诗纯以比兴的手法出之,语言浅显,寓意明畅,无庸多加阐释,只须于个别词句略加疏通,其意自明。第二句中的“漉豉”是指过滤煮熟后发酵过的豆子,用以制成调味的汁液。

“萁”是指豆茎,晒干后用来作为柴火烧,萁燃烧而煮熟的正是与自己同根而生的豆子,比喻兄弟逼迫太紧,自相残害,实有违天理,为常情所不容。诗人取譬之妙,用语之巧,而且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二语,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劝戒避免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普遍用语,说明此诗在人民中流传极广。 此诗最早就被记录在《世说新语》之中,后来流传的仅有四句,即: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大概是因为在传播过程中为它是否真出于曹植之手尚难肯定。然《世说新语》的作者去曹魏之世未远,所述自然有一定的依据,而且据《世说新语》中引《魏志》中了也说曹植“出言为论,下笔成章”,曹操曾试之以《登铜雀台赋》,植援笔立成,而且斐然可观,所以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这样一首好诗也完全是可能的。

因此,我们还是把它作为曹植的作品来介绍给读者诸君。 当然,此诗的风格与曹植集中的其他诗作不尽一致,因是急就而成,所以谈不上语言的锤炼和意象的精巧,只是以其贴切而生动的比喻,明白而深刻的寓意赢得了千百年来的读者的称赏。

3. 用古诗写一篇作文

改写黄鹤楼送孟浩然 烟花三月,我与孟兄骑马来到我们常去的黄鹤楼。

今天是孟兄要西下扬州的日子,我早已备好美酒和下酒菜为孟兄饯行。 我与孟兄登上黄鹤楼,坐在一处靠窗的桌旁,喝着美酒,吃着下酒菜。

这时,微风习习,吹动我和孟兄的衣衫,(作者丰富的想象,从这细节中,我们感受到春日的感觉,赋予文章动态的美。)我和孟兄放下酒杯,来到窗前,眺望窗外烟花似海的花海,江面波光粼粼,蓝天上一群群鸟儿自由自在地飞翔。

(由前面的叙事,过渡到写景,自然。)在这样如画的景色中,我与孟兄诗兴大发,饮酒作对,作出一首又一首的好诗。

高兴之下,我们开始畅谈起自己的心事、抱负与理想。谈了很久,时间不早了,孟兄就要走了。

我与孟兄只能喝最后一杯酒了,我站起来,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拿着酒杯,慢慢地为孟兄兄斟满酒,也为自己倒了一杯,我和孟兄一起拿起酒杯,(情景的描写,让读者如身临其境。)孟兄说:“哎!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来!让我俩干了这一杯。”

说完,我俩一饮而尽。这时,孟兄背起行囊,说:“贤弟,我要走了。”

“让我再送你一程吧!”我说。说完,我和孟兄一起走下楼去。

(此句与文章的意境不太协调,下文的第一句便可表明去向。) 我们携手走在林阴小道里,路上的景色可真美,好一片春色盎然的景色。

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野花,路边的树正发着绿色的新芽。风阵阵吹来,江面上波光粼粼,一只只自由自在的小鸟在我们后面追逐,用它那婉转的歌声歌唱着,好像在为孟兄唱一首离别之歌,在这样生机勃勃的景色中,我们却没有什么心情去欣赏。

我们俩一路上默默无语。(优美的景色,营造出浓浓的送别伤感情绪。

笔锋一转,又巧妙地突出了离别的伤感。) 来到了江边,船早已经来了,孟兄刚想上船,我一把拉住孟兄,(太突然,李白与孟浩然对这次分别都还是比较潇洒的。

不会有这么戏剧化的表现吧!)说:“这一别,不知何日重逢。祝你一路顺风,平平安安。”

孟兄感激地说“我们一定会再相见的。”孟兄踏上了船,站在船头,我俩四目相对,他握住我的手,说:“再见了!”船夫划起了桨,船慢慢地向前划去。

孟兄站在船头,一直对我挥手,我也挥起手,默默地为孟兄祝福。船走远了,消失在水天相接的天边,只能见到船的影子。

近处,只见波浪一层拍打着一层,向岸边冲来。水中倒映着鱼儿的影子;远处,江面波光闪动,江水滚滚向前。

我一直呆呆地站在江边,迟迟没有离去。看着看着,我吟出一首诗: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4. 用一首古诗写一个故事150字作文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夏天,有一个农夫一早就来到田里,他戴着破草帽,穿着破衣服,赤着脚,拿着锄头在庄稼田里除草、松土.太阳升高了,赤热的阳光把大地晒得滚烫,泥土被晒得又干又硬,农夫还在吃力地锄草.不知不觉,太阳已经高高地挂在当空了.农夫又累又饿,他是多么希望能多歇一会儿啊!可是,当他抬起头来,看到那一大片长着野草的庄稼地,想到一家人一年的生活,他只好又继续吃力地干下去.黄豆一样大的汗珠,顺着他的面颊不断地往下滴,滴在庄稼下面的泥土里.秋天到了,农夫辛勤努力终于得到了收成,换来了粮食.可是,在吃饭的时侯,又有谁会想到碗里的每一粒粮食,都是农夫用汗水换来的呢?特别是那些不劳而食的寄生虫,当他们大吃大喝、糟蹋粮食的时候,他们哪里会想到这一粒一粒的粮食,流着多少农夫的血汗啊!

5. 用一首古诗词的意思写一篇500'字的作文

《村民》改编

午后,我怀着悠闲的心情散步,无意间看见一座 又小又低的茅屋。小溪两旁有许多碧绿的青草;南瓜藤随着竹竿爬上屋顶;屋旁的大树弯曲着身子,好像正在欢迎我;小溪里的荷叶伴着莲蓬随风舞动。

屋子里,两位满头白发的老翁、老妇,正用吴地的方言互相逗趣、取乐说笑呢!在溪的东面,老人的大儿子正在卖力地为自家豆田锄草,不时用毛巾擦头上的汗;二儿子正坐在树下,编织着鸡笼,看他认真的态度,他家的鸡一定是很久没笼子看护了;可爱的小儿子正趴卧在溪边,剥着莲蓬呢。我猜想,他肯定想把莲蓬的果实,送给辛苦了一天的大哥,让大哥尝尝这甜甜的味道,忘记一天的辛劳。 一所低小的茅草房屋,紧靠着潺潺流淌的小溪,溪边长满了碧绿的青草。一对白发老夫妻亲热地坐在一起用吴地方言聊天,还带着几分醉意。或屋檐低,茅舍小。小溪潺潺,岸上长满了茵茵绿草。一阵吴音,絮絮叨叨,还带着几分醉意,亲切,美好!这是谁家,一对白发苍苍,公公,姥姥。

大儿子在溪东豆地锄草;二儿子在家编织鸡笼;还有那调皮可爱的小儿子,正趴在草地上剥莲蓬。或大儿子,在小溪东岸,豆地里锄草。二儿子,正在编织鸡笼,手艺可巧!小儿子,趴在溪边剥莲蓬,一个逗人喜爱的顽皮佬。

夏天里,幽深的竹林透着勃勃的生机,茂密的青草像地毯铺盖大地。远处的山峦隐约可见,一条清亮的小溪静静地流淌。

这是一个偏僻而又清新秀丽的江南山村,村边的小溪旁,有个又低又小的茅草屋,屋里坐着两个刚刚饮罢酒的老年夫妻,他们略带醉意,用吴地的方言谈论着,说笑着。只听那老翁说:“如今的生活多美好啊,我们丰衣足食,颐养天年。”那老妪笑了笑说:“是啊,我们有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孝顺,老三乖巧!”说罢,望了望在屋外的三个儿子。

虽然夏天炎炎,酷热当头,可是身为长子,老大依然在小溪东边的豆田里除杂草;二儿子年纪尚小,可他也眉闲着,正在给鸡编织笼子;三儿子最小,他横卧在溪边一会逗逗水里的小鱼,一会又剥食着莲蓬,那调皮的样子十分惹人喜爱。

这是一个多么和睦,美满的家庭啊!

6. 以“我欣赏的一首诗”为题写一篇作文不少于600字

我欣赏的一首诗我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从古至今,我国涌现出无数伟大的是大诗人: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这些响亮的名字早已深深地刻在诗歌的历史名碑上.他们的作品,更是被后人千古传诵.我最喜爱的,是明代诗人于谦的《石灰吟》.这首诗是明代名臣,民族英雄于谦之作.诗的全文是这样的: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碎骨粉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是形容开采石灰石很不容易.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使人感到不仅是在写烧炼石灰石,它还象征着志士仁人无论面临着怎样严峻的考验,都从容不迫,视若等闲.第三句“碎骨粉身全不怕”极形象地写出了石灰石烧成石灰的过程,而“全不怕”又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而最后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作者直抒情怀,立志要做纯洁清白的人.这首诗是一首借物言志的诗.句句都在写石灰,而实际上却句句在写人.前两句就石灰的特征说人,“若等闲”三个字,抒发了作者在困难面前的大无畏精神.末句表现了丹心照汗青的高风亮节.作者用这寥寥数十字,就深刻地反映了忠心报国的高贵品质,为人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当我第一次读到这首诗时,心中热血澎湃,被这种豪迈气概所深深吸引.“千锤万击”、“烈火焚烧若等闲”、“碎骨粉身”这些词汇语句映入我眼帘时,我心中感受到的是无所畏惧的精神和豪迈不已的气概.作者于谦身为明代大臣,以身作则,精忠报国,清白做人.他以这首大气的七言绝句比喻自身,其语言明白,内涵深刻,其人与诗,永垂不朽.这首诗表达的正是:做人要像石灰一样坚贞不屈,即使“千锤万击”、“烈火焚烧”“碎骨粉身”都无所畏惧,只为留下清白在人间.这也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高估品质:要清白做人.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首诗——《石灰吟》.0。

7. 以”难忘的一首诗“为题写一篇作文,要求300—400字,不可超过

《摇篮曲》,难忘的一首歌世间的美好莫过于静静聆听一曲悠扬的旋律.飘下的一阵雨丝是一曲轻柔的乐曲;泉水畅流是一曲欢快的乐曲;风儿拂过柳叶是一曲缠绵的乐曲.在我们生活中,随处都可听见各种各样的曲子.在我心中也温存着一首值得聆听一生的歌曲——《摇篮曲》.或许有人会说我幼稚,可我却不以为然.这首曲子是那样的普通,它不是一首情绪激昂让人振奋的歌,也不是一首缠缠绵绵让人黯然泪下的歌,它是一首让我深深感受到温暖的难忘的歌.“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着妈妈那安详的神情,温柔的动作,不由得微微一笑.这笑,是幸福的.那声音是那样的柔缓,就如一条明澈的小溪,静静的向前流淌着,直到那股凉爽的水,沁入了我的心里.不需要任何伴奏,这音色之美,仿佛童话一般,甜美而幸福.让人久久的沉醉于此.在歌声的引领下,我看到了很多:晨曦中,妈妈用轻柔慈祥的声音呼唤着睡眼朦胧的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妈妈那如春风般的微笑,那个笑,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那个笑,让我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吃着妈妈做的饭,仿佛那是一罐喝不尽的甜美的蜜糖,心里暖暖的,似乎又涌进了一片温热的海洋.夜晚灯光下,面前多了一杯热牛奶,身上多披了一件衣裳,转头一看,是妈妈那一如既往的笑脸,用它那无形的言语鼓励着我.悠扬的乐曲让我感受到了母亲那份永恒不变的暖暖的爱,并让我此生难忘!你可以删减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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