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八闽”指的是历史上的八个行政单位,它们分别是:
1. 建宁府:包括现今的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寿宁县、周宁县。
2. 延平府:涵盖南平市、顺昌县、三明市、永安市、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
3. 邵武府:包括邵武市、光泽县、泰宁县、建宁县。
4. 汀州府:涵盖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
5. 福州府:包括福州市、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宁德市、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柘荣县。
6. 兴化府:包括莆田市、仙游县。
7. 漳州府:包括漳州市、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御衫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龙岩市、漳平市。
8. 泉州府:包括泉州市、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惠安县、德化县、金门县、厦门市。
这些府级行政单位在历史上覆盖了福建的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们所称的“八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