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的社会治理体系中,两个关键部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们分别是成都市综治办和社会综合执法大队。首先,我们来看成都市综治办,它的全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隶属于政法委,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中枢机构。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通常情况下,综治办的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而在一些地方,这一职位也可能由政法委书记或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亲自挂帅。
接下来,我们关注的是综合执法大队,这是一支活跃在镇街一级的执法力量。隶属于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范围广泛,涵盖了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户外广告招牌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环保、食品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领域,执行部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可以说,他们是成都市城市管理的前线卫士,确保各项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综治办与综合执法大队虽然同属成都市的公共服务体系,但它们的职能和层级有所不同。综治办更侧重于全局性的维稳和社会治安管理,而综合执法大队则专注于具体的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尽管两者的最高领导可能在级别上有所重叠,但其主要职责和管辖范围是相辅相成而非直接竞争的。两者共同为成都市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构建了一张高效、有序的城市治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