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现有一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为上海嘉定区,办公地点在上海黄浦区。 现在我想回老家 湖南长沙市开展业务了。我应该注销掉这个公司再在长沙重新注册一个,还是在长沙设立一个分公司,还是。。。 怎样操作起来简便一些,又能更有利于在长沙开展业务呢?税怎么交? 还请各位赐教呀? 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