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人,我们两个人合伙做生意,租了一间门面房,后来生意不太好。现在我的合伙人先背着我自己偷偷把合同骗走,然后当着房东的面,把房子私自转让出去了,自己拿着钱跑了。 (她拿着合同,骗房东和新租客说都和我商量好了)
新来的人要来装修,我才知道,我不愿意,我说我又没转让,也没收到一分钱,我的房子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呢。
后来房东和新租客来劝解,让合伙人分给我钱,我的合伙人也没给我分钱,我就说要不把钱还给新租客,我们不转让了,合伙人就又不给我分钱,也不还钱给新租客。
然后房东和新租客竟然偷偷商量着,房东直接收房了,变成房东直接给新租客签合同,让他来装修。
房东说“合同说不让私自转让,所以我直接收房,我自己租给他”
我想说的是,
一、虽然我的合伙人背着我转让出去了,但是他转让的时候是和房东商量好了。现在房东生气了,直接收房说是因为私自转让了。
二、我们和房东之前的合同上面,确实有一条“合同到期后乙方(租客)有优先租用权、无转让权。” 这个无转让权,不是说的到期后吗? 就算是说我们违约了,但是合同没写违约就要收房,写的是违约要交违约金两千四。
三、我觉得房东就算收房了,但是也不可以现在就又出租,我的房租交到4.30号了,他现在等于又租给别人了,又收了一份钱,4.30号之前应该空着,谁都不能出租啊
请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房东这样在未到期之前收房,又出租了,是可以的吗?
那可以也告房东吗?现在房东又已经出租给另一个人了,我的房子到五月之前才到期
追答告房东就成了经济纠纷,而经济纠纷警察是不受理的,况且告房东的话依照《民法》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你要提供相关所有证据,难度非常大
追问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