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上海市体育局设8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外事处、法规处),党委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竞赛处、科教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处、法规处)
督查、督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直辖市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信息、办公自动化、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和协调国内外记者对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负责本市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制订体育外事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和协调市体育外事及涉港、澳、台体育活动并流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市体育对外交往活动。
研究拟订本市体育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订本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对本市体育的体制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拟订局的工作规划;研究提出体育工作及重大体育活动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
制订本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指导、协调本市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推动体育及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等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性及参加全国性的大、中学生、职工、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体育竞赛。
(三)竞技体育处
研究制订本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本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研究制订本市体育竞赛、竞技体育的有关政策;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负责全市运动员的注册和参加全国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考生的体育加分的审批工作;制订本市体育竞赛工作计划及本市综合性运动会的方案;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的体育竞赛登记、申报工作;负责市级的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市级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公布本市运动成绩最高纪录及全国以上纪录的申报工作。
(四)科教处
研究编制教练员培训、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优秀运动队和市级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
(五)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工资福利、因私出境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及运动员吸收、安置和伤残等级审批等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安全保卫工作;办理本市体育总会及各单位协会领导人的推荐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研究拟订本市体育事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综合性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局系统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制订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审计、监督;负责本市主办的国内外大型运动会的财务和审计及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本市体育场地、竞赛器材的宏观管理;研究拟订本市体育系统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
(七)党委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室
督办局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拟订局党委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局机关的基层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等事宜;指导优秀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工会、妇委会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局管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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