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解读‖康德哲学为何晦涩难懂?《纯粹理性批判》赏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7
以下为读英国学者裴顿的康德哲学解读后的心得,拿出来与大家共同分享一下,不妥之处欢迎大家不吝指正!

读过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人,大多都会有同一个感觉,那就是这部书读起来很是晦涩难懂。其实这件事的原因有很多,最为人所熟知的是这部书是作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写就的。

也正是因于此,当人们读起来感觉晦涩时便理所当然的认为作者仓促之下所写成的书本身是不严谨,漏洞百出的。以至于还有学者在这部书中找出了不同的分层,在分层内部有细分出了更多的次分层,并依此为依据指出康德此书是各个不同时期的笔记的强行拼凑本。如果真是如此,那这样的书显然是没必要被大家研究的,放入大学课程中当然就更无必要了。

但这种事情即便出于礼貌也好,我们也还是要听听作者本人的意见的。康德曾希望大家把《纯批》一书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他相信这是一部完整的著作。如果对书中的哪怕只是一小部分做出改变,也是会造成一些矛盾的。这不但在整个体系里,而且即使在人类的理性里也是如此。康德的这些看法,并不是刚刚出版时的,而是在他听到一些批评家关于这部书的意见后才提出的。

很显然,康德并不像批评家那么认为。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一个人并不应成为他的著作的最佳评判者。就像裴顿所说,注释家们常常引用康德自己谈到柏拉图时的名言,即了解另一个作家每每可能比了解自己更容易些。但,这是否就能因此说那些评论家对康德哲学的理解就必然比康德本人更清晰?

当然,必须要指出的是康德的《纯批》在第一版和第二版中确实存在着差异。在这些差异中,有一些是在第一版中应予更正的,其并没有加入第二版中。还有第二版中做出更正的一些,他并没有从头到尾的贯彻下去。从而在我们读这部书时感到很困惑。

比如“对象”这个词,裴顿就此指出康德在《纯批》一书中之前在四个意义上来使用它。“这个词有时表示的是作为事物的从它本身来看的东西,而又作为事物的对我们出现;或者在更专门的语言里,它是作为自在之物,有时又用作现象里的对象。此外,现象里的对象本身又是由给与感官的质料和思想所附加上去的形式构成的。康德把这两个东西的每一种都成为对象,以感官的质料为未确定的对象,或者说作为出现的东西的对象,以思想附加的形式作为一般的对象。”正因于此,康德在书中才会有时说对象是不可知的(此对象指自在之物),有时又说对象必须为人所知(作为出现的对象),又可以说对象是离开思想被给与我们的(作为质料存在的对象),还可以说离开思想就没有对象(这很显然是指主体的思想所附加上去的形式)。

所以,就这一个问题我们也可以发现,并非康德在书中前后矛盾,而是由于他所处理的问题是之前所未被人们涉及的,在很多时候都无法找到合适的词来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而且其这部书的行文就像自由谈话一样,确实有不严谨的地方。正因于此,康德一直嘱托对于文中含义应该对照前后文来理解。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一点的话,确实很容易被绕晕。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康德主张“在哲学里定义应该是最后出现的,而不应该是一开头就出现的”。康德选定了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方式来表达他的思想,“他并不是在那里把他的思想结果说出来,或者在一定的定义上构成一个体系。毋宁说他是在那里自言自语,并且叫我们去参加这种谈话。改用一个隐喻来说,我们必须尽力去跟着他走《纯粹理性批判》的那条荆棘险阻的道路,然后考虑一下我们能不能看见他自己自认为看见了的那种辽阔的景色。如果我们坚持每一步都是合理的才走第二步,我们就一无所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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