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铁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机构在项目实施中起着关键作用,是实现建设目标的主要责任方。建设管理单位由项目投资人选定或设立,投资人需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监督其工作执行。


对于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资的铁路项目,国务院铁路部门会根据项目特性指定建设管理单位。而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中,项目法人负责选择或组建建设单位。其他项目则遵循国家规定并参照相关规定进行选择或组建。


合格的建设管理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专长于铁路建设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它们需具备管理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项目质量优良,投资控制到位,并通过运输检验。此外,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且在相关领域有实践经验并证明其能力。


建设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铁路主管部门的建设方针、政策,组织并确保项目按批准规模、技术标准进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负责;负责招标和合同签订;办理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征地拆迁,审批工程开工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财务预算;协调工程问题,统计工程进度;管理变更设计,参与事故调查;负责财务工作,进行结算;进行工程验工计价,组织竣工验收等。


扩展资料

部门规章。于2003年7月11日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是铁道部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办法》涵盖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共十三章八十二条,是铁路建设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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