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的西欧城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5
城市是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中心。中世纪西欧城市的起源有多种理论,包括罗马城市论、马尔克起源论、市场起源论、庄园起源论和堡垒起源论。最古老的城市是罗马时代留下的,但它们主要是政治和宗教中心,经济意义不大。西欧新兴的城市首先在意大利发展起来,如威尼斯、热那亚、米兰和佛罗伦萨。威尼斯原是拜占廷的属国,九世纪独立,成为欧洲第一个依赖商业贸易生存的国家。威尼斯与君士坦丁堡和穆斯林北非之间开展了兴旺的三角贸易,贩运来自东方的货物。接着,热那亚、比萨和那不勒斯等口岸也相继仿效,并促进了意大利内陆城市米兰、佛罗伦萨的发展。然而,西欧城市的大量涌现是在11世纪到13世纪这二、三百年间。佛兰德尔地区的城镇布鲁日、根特从英国进口羊毛,成为北欧的工业中心。在莱茵河、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也出现了汉堡、不来梅、卢卑克等城市。在内地的商路上出现了定期大集市,其中以香槟伯爵领地的集市最为有名。
中世纪西欧的城市不大,人也不多。最大的城市多在南欧,西西里岛的城市巴勒莫在盛期有三十万人,但这主要是穆斯林奠定的基础。意大利其他有名的城市如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的人口一般都超过十万。巴黎在13世纪有二十四万人口,伦敦在12世纪有三万人口,13世纪有四万五千人。当时伦敦城狭小肮脏,是一个臭气熏天、极易发生火灾的废物堆,但12世纪的伦敦市民却以伦敦为骄傲,认为它光芒四射。
中世纪西欧的城市一般都兴起于国王或教俗封建主的领地上,他们像对待自己的庄园那样对待城市,行使其领主权。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封建领主也不会管理商人的事务,因为封建法律和习惯法并不了解商业问题。商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商业习惯法,以处理货币与货币交换、债务与破产、契约等事务,因此他们希望有自己的法律、法庭,即自己管理自己的城市。由此产生了城市与封建主的矛盾和斗争。
这种斗争有时非常尖锐,甚至发展到武装冲突,如法国的琅城。但一般多是通过经济赎买的办法,从国王或封建主那里取得特许状,从而拥有自治权。每个城市都是一个集体,市民并不拥有个人的权利。这些特许权大致包括人身自由,市民不能成为农奴,农奴到城市一年零一天即为自由人,司法、财政独立等。一些城市市长由国王委任,有不完全的自治权。还有一些城市有市议会,可选举市长或市政官,拥有完全的自治权。更有一些城市,如威尼斯、佛罗伦萨,则成为城市共和国。当然,也有一些小城市依旧服从封建主管辖。到中世纪末期,几乎所有的西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摆脱了封建束缚。与东方城市相比,西欧城市的特点是从产生起,即展开了与封建主的斗争,并取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拥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等职能。
西欧城市特点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西欧政治分裂,法律不统一,大小封建主割据独立,各封建主都是拥有行政司法职能的独立实体,城市援引此例,就像某一领地取得特恩权一样。这种状况不会在大一统的帝国结构中出现,所以,它既不会出现在东方,也不会出现在罗马帝国时期。城市往往与王权结盟,取得特许状,以对付当地封建主。农村公社的传统,市民也组成公社,成为团结斗争的现成组织形式。古希腊、罗马城市文明的遗产:城市公民群体和公民权的观念,公民大会制度和市议会制度。
在中世纪西欧,没有一个市民需要现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世界仍然太不安定,个人难以单独活动,市民需要共同参加一个严密组织,用各种规则和制约来保护自己。行会是中世纪城市中最主要的经济组织和社会互助组织。从11世纪起开始有商人行会,既包括商人,也包括手工业者,后由于分工而专门化,从商人行会中分出手工业行会。商人行会的主要职能,对外是为其成员造成对当地市场的垄断,故严格限制外地商人在当地的贸易,对内则保持一稳定的、没有竞争的经济制度,故对内统一价格,严惩个人垄断。加入手工业行会的人必须是行东,帮工和学徒无权参加行会。一般手工业者都经学徒一帮工一行东(师傅)。手工业行会的职能与商人行会的职能相似,其行规主要反映经济方面的内容,对生产规模、学徒帮工数量、工资、生产过程、价格、原料、市场都有规定。行规有两个倾向:一是平均主义倾向,使每个市场者机会均等;二是对内反对自由竞争,对外造成垄断。另外,行会还具有社会互助和救济职能,看来,农村公社对行会的形成有重要作用。
评价:从经济上来看,行会是城市兴起的产物,是中世纪自然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商品生产已有发展但还不太发展的产物。中世纪市场狭小,对产品数量、价格等不能不进行限制,否则无法进行正常再生产,所以行会在保障小商品生产方面有进步意义。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其保守性愈来愈显,最后被手工工场制度代替。从政治上来看,中世纪的城市主要是由行会组成的,在行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市议会,从而体现了一种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精神。
在西欧早期商业活动中,犹太人往往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的足迹遍及拜占廷、阿拉伯世界及西方各地,使长途贸易首先得到发展。在中世纪,意大利、德意志和尼德兰在商业上比大西洋各国更为发达,城市也更为集中,从而形成两大国际贸易区。一是传统的地中海贸易区,由意大利商人控制,主要搞东西方中介贸易。一是北海、波罗的海贸易区,由佛兰德尔和德国的商人控制,主要经营各国的土特产:罗斯的皮毛、蜂蜜,英国的羊毛,佛兰德尔的呢绒,德意志的粮食。联系这两大国际贸易区先后有两条通路。12~13世纪主要走陆路,即翻过阿尔卑斯山,经法国香槟伯爵的领地,到达佛兰德尔。13世纪以后主要走海路,从地中海出直布罗陀海峡,到英国和北海各港口。意大利商人对西欧商业组织的发展有重大贡献。起初,他们搞合伙制,一般由两方组成,一方是座商,提供资本,一方是行商,押运货物,回来分配利润后即散伙。13世纪以后,意大利出现运输业,行商也逐渐变成座商(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商人组织也由合伙制转变为商行、公司,其主体是一个家族的成员,并以该家族命名。14~15世纪意大利有200余家公司或商行,在各主要城市都设分号,远至巴黎、伦敦、布鲁日,这是近代资本主义公司的前身。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货币汇兑和信贷业务也发展起来,从而促进了银行业的出现。这也是意大利商人的贡献,他们发明了借贷记账法、结算办法等。全欧第一家银行是1346年在热那亚成立的,最初贷款利息很高,从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百不等。佛罗伦萨的银行家曾一度代教廷征收西欧一些国家的什一税,可见其势力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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