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02
土地是国家的,个人,企业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不能变更土地使用用途、性质,利用土地进行从事违法活动,土地使用证上有使用期限的,过期就呵呵,我经常遇到小朋友告诉我,这是他的地盘,我还不能强行通过,还得让道,才明白了我们的祖国(土地)是花园,花园的花朵(小朋友)真鲜艳(好玩)
第2个回答  2017-10-02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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