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8
虽说事出有因,但发生这种在工作单位一直未与你向社保部门办理入职登记,确实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84条的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你本人当然可依法向社保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所在工作单位及时依法办理入职登记,缴纳社保费用,以维护自己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举报你入职的工作单位之前,有必要提醒你:考虑清楚,权衡其中利弊得失,也请您不要忽略自身的原因。
领起失业金,只是保障失业后的基本生活的需要。失业后再就业,自己也可凭失业登记证明、社保卡、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去社保部门申报登记,终止领起失业金。这样单位就没有太多的借口可找了。
工作后有工资收入,就不能再领起失业金。只有停止领起失业金,并扣除工作后多领的失业金及失业金缴付的相关费用。单位社保方能正式启用。想又有工作收入,又领失业金,是行不通的。
总之别盲目,能通过努力协商就能解决的问题,又何必要自找麻烦自寻烦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