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资深小柜员告诉你:现金5万,转账20万!人民银行最新的反洗钱规定哦!银行只是在执行人行的指示。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是反洗钱?
反洗钱就是针对洗钱来的,就是怕你洗钱呗。洗钱,就是黑钱合法化,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把脏衣服洗干净。反洗钱,在各个阶段监控那些洗钱的人。
首先,说说现金5万吧。这里的现金5万,包括存款、取款,而且是累计金额。就是说,如果你一天内在一个银行网点累计存取现金超过5万(分几笔存取也是算合计数哦),就达到了人行反洗钱的标准,会被要求提供身份证件,登记反洗钱登记簿,方便日后查账。
其次,转账20万,只要是转账一方是个人,超过20万,就回被列入反洗钱的标准。就是说,不管是个人对个人转、还是个人对企业转,都是20万的标准。同样,也是当日累计金额。
现在,大家知道去银行存取款时,为什么经常让你提供身份证了吗。
很多顾客不是很理解,取这点钱就要带身份证,其实,银行工作人员也只是在执行规定而已,他们也不想的,这样还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
所以,以后大家去银行还是都带上身份证吧,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一、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二、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坤鹏论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4)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