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内涵和外延的认识有何变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2-11
《语文课程标准》总结了现代语文教育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广泛吸收了外国母语教育给我们的启示,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课程理念。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广大语文教师和研究工作者围绕《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精神,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整体上来看,这些探讨一方面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了《语文课程标准》精神实质,另一方面,也在许多方面深化了我们对语文教育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的认识。 当前,语文教育改革正在走向深入,在这个时候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走过的这一段路, 对《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作一次反省和再认识,应该是很有意义的。

一、语文素养是指人的语文生活所达到的一种境界和修养,它第一次立足于语文与人的关系,阐释了语文教育的核心概念
“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标准》的一个核心概念。 它的重要意义,要从语文教育核心概念的发展历史来认识。
在语文教育历史上,曾出现过“思想教育”、“语文知识”、“语文能力”等概念,用以指导语文教育实践。“思想教育”主要是从教育的政治性、立场性着眼的,人们认为,语文教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当然要承担思想教育的任务。而且,语文是“文”与“道”的统一, 更具有进行思想教育的优势。 应该说,这个概念正确地揭示了语文课的思想教育的功能,但不是对语文教育本质属性的全面揭示,它停留在一般性的讨论上。“语文知识”着眼于语文本身,它的提出使语文教育从语文之外走到了语文自身。 但是一方面,语文教育并不仅仅局限在语文知识的传授上,语文教育还包括更广阔的内容;另一方面,这里所指的语文知识本身也存在局限性。主要是指字词句篇语修逻文。 所以,它对语文教育的意义也是有限的。“语文能力”是最接近“语文素养”的一个概念,但是,它们在内涵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心理学中,“能力”指“人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那些心理特征”。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所谓“语文能力”即指完成听说读写活动所必需的心理特征。 这个概念停留在心理层次上,它重在“功用性”,而语文教育的功能有许多不是功用性的,而是修养性的。“能力是保证活动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但不是唯一的条件。 活动能否顺利地进行,能否取得成功,往往还与人的整个个性特点、知识技能、工作态度、物质条件、健康状况以及人际关系等因素有关”(黄希庭,《心理学导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p600)而恰好是“人的整个个性特点”等要素,在“语文能力”的范畴之外。
与前面提到的这三个概念相比,“语文素养”这个概念是在一种广阔得多的视野里来立论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 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促进德、智、体、 美的和谐发展。” 这一段话实际上就是《语文课程标准》关于“语文素养”这个概念的一个解释。 应该说,这个解释主要是一种外延的例举,而不是内涵的揭示, 它停留在A+B这样的层次上,它的丰富内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揭示。正因为如此,它受到了一些同志的批评、指责甚至完全否定。 我认为,课标关于“语文素养” 的内涵的表述是值得讨论的,目前的研究也还很不够。 但“语文素养” 这个概念本身却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的。“语文素养”这个概念是过去的“思想教育”、“语文知识”、“语文能力”这三个概念所不能概括的。 这三个概念主要是从“条件”这个意义上来立论的,而“语文素养” 则主要是从“高度”这个意义上来立论的,它主要揭示语文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即“语文的育人价值”),而不仅仅是从事听说读写活动所需要的条件。 如果说“思想教育”、“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主要在学科的、心理的理论视野里来概括语文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功能,主要从人的语文活动这个层次来揭示语文教育的本质,那么,“语文素养”则主要是在语文与人的关系这样的理论视野里来概括语文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功能, 主要是从人的整个生命活动这个层次来揭示语文教育的本质。 前者可表述为:我们要开展听说读写的语文活动,必须接受思想教育、掌握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后者可表述为:我们要作为一个社会人生存在这个社会上,必须具备一定的语文素养 。其理论视野的不同,是十分明显的。
由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所谓“语文素养”,就是指人的语文生活所达到的一种境界和修养。它是一个复合概念,又是一个表示发展程度的概念。它概括了人的语文生活的各种要素,又表示人的语文生活达到一定的境界 。沿着这条思路走下去,我们对语文教育的认识肯定会进一大步。

二 、丰富的人文内涵、鲜明的实践特征和感性过程是语文教育的客观规律 ,语文教育改革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这三大特点
规律是客观的,是必然的。《语文课程标准》关于语文教育的客观规律的论述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当然,对于语文教育的客观规律的内涵,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深入探讨。
1、语文课的人文内涵是由语文本身决定的,而不是外加的
语文教育的人文内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并不是我们从语文以外的什么地方强加给语文教育的。人们对语文教育的人文内涵可能理解得不深刻、不正确,可以作这样的理解或作那样的理解。但语文教育本身的人文内涵却不会因为人们的理解不同而不存在。在这个问题上,很久以来一直存在一个误会,以为语文教育的人文内涵是我们在语文以外对语文内涵的提升或增色,是把语文以外的某种东西从外面赋予给语文;有人文内涵的语文是“好的语文”,没有人文内涵的语文就是“不好的语文”。其实,语文的人文内涵是由语文本身的规律性决定的,不存在着好不好、有没有的问题,只存在着我们是否深刻地认识到,准确地把握住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强调人文教育的人和轻视人文教育的人都犯了同样的错误。人们认为 ,语文分为内容和形式,强调人文教育的人强调的是语文内容的教育,轻视人文教育的人强调的是语文形式的教育。事实上,语文内容固然是语文的人文内涵之所在,语文形式也同样是语文的人文内涵之所在。语文的形式,包括语音、词汇、语法、言语表达式、言语风格、文章章法等 ,本身就是人的符号创造物,本身就是人的精神力量的体现,就是一种文化。把握住语文的这些形式性因素 ,就是把握住人的精神力量,就是把握住一种文化。
2、语文课的实践性不是指语文的活动性,而是指它与生活的关系。
怎么样来理解语文课的实践性,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有人简单地理解为语文课有很多活动,比如说话、讨论、写作,训练等等,这当然没错,但语文课的实践性不仅仅指语文的活动性,活动是语文课的实践性中一个很表层的内容,或者说,它是一个在很大的范围内来理解活动这个概念的。这个概念涉及到语文活动在人的生命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问题。人的生命活动,包括人社会生活,个人生活,包括人的外部生活,内部(心理)生活,包括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与语文活动联系在一起。没有语文活动,人的生活就会失去大部分的可能性。人不是用语文来生活,人就生活在语文中,或者说,语文活动就是人的生活。因此,语文的实践性这个概念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语文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是语文是一个生活的过程。强调语文课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就是强调语文教育的动态过程,强调语文教育与生活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强调语文课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与强调语文教育生活化是同一个思想 。
3、语文教育的心理过程主要是一个感悟、体验的过程,对语文的感悟、体验既是一个教学过程,也是教学的目的之所在。
《语文课程标准》在语文教育心理方面有个突破,就是将语文学习的心理过程和其他课程的心理过程的不同提高到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并加以强调。语文教育的心理过程主要是一个感悟、体验的过程。
所谓感悟,是指言语作品对主体的一种言语唤醒、激活、生成与转换,即由对作品的“感”而生出的记忆 、联想、想象、情感与思维。它有三个特点:一是整体性的领悟。这个整体,一方面指作品的整体结构,另一方面是指将言语的各个层次和要素都放到语境中完整地感受。因此也可以称之为语境性领悟。二是意象化的领悟。这个意象化,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它是情感化的,渗透着情感的领悟。一是指它是直觉性的,没有经过严格的逻辑的推理。三是个性化的领悟。感悟之“感”其对象是作品,但感悟之所以是感悟,是对作品的超越 ,是由作品引发的记忆、联想、想象和思维,以及情感反应,这种记忆、联想、想象和思维以及情感反应与言语主体的生活经历、知识结构、文化修养和人生态度等联系在一起,表现出鲜明的个性色彩。感悟的这三个特点决定了它正是语文素养的内在构成要素。
所谓体验,是将语文还原到一个具体的语文生活情境中,学生作为一个真实的语文活动者在这个真实的语文生活情境中参与语文活动、亲历语文活动过程。它也有三个特点。一是亲历性。没有亲历就没有体验,体验是相对体验者而言的,体验是体验者的体验,别人是无法替代的。二是感性活动性。体验是一个感性活动的产物,即使是一个思维活动,我们强调的还是这种思维的感性成果,即学生对思维的体验。三是情境性。必须将体验者置身于一个具体情境中,体验者体验到的,不仅仅是作品,还包括作品所涉及到的生活。具体地说,体验者所体验到的,是作品与生活的关系。学生的语文素养,正是在对语文的这种深刻的体验过程中形成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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