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于2019年12月在国内发生。
2020年1月3日,据武汉市卫健委网站消息,2019年12月以来,我委开展呼吸道疾病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随着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国内的感染者病例数已经明显的下降。
但国外疫情的爆发,随之而来的境外输入病例也会随之增多,与之关联的病例亦有增多的趋势,而且还有无症状感染者亦可以发生,此时仍可以有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出现。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一、主动及时报备,配合防控管理。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重点人群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