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陶山教育学区201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6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4】40号)精神,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战略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总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四、招生批次
  2014年,我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分批错时招生办法。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的,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但房产证正在办理或未办理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具有瑞安市户籍、需要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批分二轮进行。第一轮:招录施教区外拥有本镇范围内户籍、需要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轮,招录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需要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划分
  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0人和45人以内。
  2014年全学区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保持不变
  六、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第一批次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与户籍一致的父母(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以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为依据)。
  2.第二批次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二)第三批次招生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父母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以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为依据;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房管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产证未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为依据)。
  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3.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按照规定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7月23日上午学校将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2天。若有剩余学额,再启动第四批次招生程序。
(三)第四批次招生
  本批次分二轮招生。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1、第四批次第一轮招生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到所选的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3)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参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由学校自定。7月28日下午,学校将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2天。
  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2.第四批次第二轮招生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要求: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到所选的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3)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参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时间为2014年8月2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由学校自定。8月2日下午,学校将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2天。
  (四)办有瑞安市有效居(暂)住证的新居民子女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凭查验单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学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条件符合者由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根据《陶山教育学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五)各学校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和省财政教科文系统的要求,核实户籍证件,正确无误地登记招录对象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

  七、有关政策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和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证书记载时间截止为2014年6月30日。如果竣工后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以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部门预告登记证明或收件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招生有效房屋的设计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土地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
  (二)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户籍与上述房屋及所有权人在一起,且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相关证明安排就近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房产证复印件及住建部门房屋产权证明,送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房产证报名。
  (四)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法院等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06〕75号)第二十条规定,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指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房产证的,可持市侨办和市侨联共同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和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拥有房产但房产证正在办理或未办理)的,可到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七)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4〕39号)文件执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3〕255号)文件执行。
  (八)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九)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学。
  (十)新居民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陶山教育学区《2014年陶山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教义【2014】10号)执行,实行一年一查验。
八、招生纪律要求
  (一)教育学区成立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黄成涛同志任组长,郑招敏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学区叶孙池、章小英狄诒澄、朱光勒、林甲鹏等同志组成。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具体事宜。
  (二)各学校在充分调研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上报学区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三)坚持社会稳定、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招生的原则。努力做到招生符合实际情况,便于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电脑派位的学校对每批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要全面公开。各学校对每一批次的报名招录情况要按规定时间上报学区备案。暨《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录学生情况公示表》(附件1)和《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录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要按规定时间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和在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栏公示。
  (四)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特别要严格把关年龄、范围和条件,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招生结果要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栏公布。
  (五)各学校不得招收擅自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初中在校生和初中毕业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瑞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已达到班额的学校,不得接收中途转入的外施教区学生入学。若确需对招生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的,须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有关学校必须接收市教育局、教育学区统筹安排的入学对象。
  (七)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广泛宣传。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研究。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给予严肃处理。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学区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招生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二)第一、二批招生对象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全部录取。
  (三)第三批次入学对象按照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住房产权证、住房产权证正在办理及住房产权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有住房产权证的,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顺序录取;住房产权证正在办理的,按照房管部门的收件收据开具时间顺序录取;住房产权证未办理的(房屋必须已经结顶),按房开公司的购房正式发票开具时间顺序录取。按时参加报名的第三批次入学对象,若由于学额原因未被施教区学校录取的,由学区统筹安排。
  (四)已被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入学对象,不得参加第四批次报名。
  (五)若入学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和学区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
  (七)各校要根据瑞教义【2014】40号文件和本方案的统一部署,在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
  本实施方案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4】40号)文件执行。
 十、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陶山镇中:65460460;碧山中学:58807915;
  桐浦中学:65437079;荆谷学校:65709772;
  陶山镇小:65463605;丰和小学:65462817;
  碧山小学:65421083;65426300;横塘校区:65962808;
  街路校区:65420031;山下校区:65420133;
  桐浦小学:65430013;桐善校区:65437093;
  沙岙小学:65437425;桐溪小学:65437092;
  陶山教育学区:65463820;
  (二)监督电话:
  陶山教育学区:65463819;65463817;
  市纪委(监察局):6581311096178;市教育局:668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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