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房子走买卖过给了女儿,也就是她的外孙女,如果我们夫妻离婚,算不算共同财产。有女儿爸爸一半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9-19
妈妈的房子。走买卖。过给了女儿。也就是她的外孙女。如果我们夫妻离婚,算不算共同财产有鱼诶?爸爸一半吗?如果已经过户给女儿。嗨喽,那么就没有。爸爸和女儿的。如果还没有那么就算是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21-09-19
这只能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与夫妻没任何关系。
第3个回答  2021-09-19
已经过户给女儿,就属于女儿所有,你们夫妻离婚就不应该分割女儿的房产,如果能证明房产是外婆的财产,你们也不可以分割,那不是共同财产,希望能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21-09-20
这种情况呢,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除非是你那个。我老公不给你那个物理给钱给你妈妈,如果你没有给钱的话,那就不算你们共同财产。麻烦你离婚也分不到帮半毛钱。
第5个回答  2021-09-19
既然是外婆的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外孙女,即使购房款是孩子父母出资,但如果房屋登记为孩子所有的,应视为购房款是赠与给了孩子。因此,该房产的产权人只是孩子,而不是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来孩子父母离婚的,双方都是无权分割该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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