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26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于1981年创建,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是全国一所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校。学院集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和普通院校的性质于一体,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位于有“京津走廊明珠”之称的现代化新兴城市——河北省廊坊市,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军事法学、材料学(消防材料学)、安全技术及工程(消防安全技术及工程)、兵种战术学(边防战术学)、作战指挥学(消防指挥学)、军事情报学(边防情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边消警部队政治工作学)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于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事业的考生报考我院。
  一、培养目标:
  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德、智、军、体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执勤、作战需要的,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且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
  二、招生对象:
  (1)军事法学、安全技术及工程、材料学三个专业招收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和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并适当招收地方省部级以上重点院校相近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作战指挥学专业只招收公安消防部队在职干部和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兵种战术学、军事情报学专业只招收公安边防部队在职干部和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只招收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和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国防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事业。
  (2)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须是中共党员。
  2.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军队、武警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省部级以上重点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有三年(截止2009年9月1日)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
  (3)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以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年龄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边消警部队在职干部报考年龄不超过40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报考要求:
  1.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大约在2009年的10月份)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 部队在职干部按照干部报考说明的要求统一进行报名,武警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学院本科生报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3. 报考我院的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将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等复印件于11月10日以前寄至我院研究生处。
  4. 经过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严禁凭假证明报考,一经查出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按照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命题。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复试内容包括政治审查、体检、专业笔试、外语口试和听力及综合面试等。参加全国统考的时间、科目和场次的安排随《准考证》通知考生,复试的具体科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毕业分配及学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部队干部待遇(地方考生入学复审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在全国公安边消警机关和部队统一分配,取得硕士学位者,定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或相应文职级别)。
  2.边消警部队在职干部录取为我院的硕士研究生,转入行政关系和组织关系,调入档案,学习期间符合调职晋衔的由学院批准调职晋衔,有关福利待遇及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由原单位解决。所有拟录取的研究生将在录取前签订武警学院研究生培养协议。
  3.学制为三年,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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