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3-17
指利用国家所有的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使用者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这种权力,并对土地进行规划修建,但其修建用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国家。一旦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土地进行规划修建,使用权可能会被收回。
使用者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登记后,即成为该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其占用或使用。大多数国有土地使用权针对的是住房用地,其土地出让时间最多为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