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布otc药品广告,需要到哪里审批发布资格?

如果没有经过审批,是不是不可以发布?谢谢!

第1个回答  2007-01-10
药品广告审批程序

一、许可事项:药品广告审批。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60条。

三、申办条件:

1、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代理机构;

2、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代为办理广告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广告经营单位。

四、申报资料:

(一)《药品广告审查表》(一式五份);

(二)符合要求的药品广告电子版文本。申办人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申请系统”,并按要求填报。为避免混淆,在报送广告申请时,应一个广告申请对应一个电子版文件,且该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体现所对应的广告申请,如:阿奇霉素(15秒视)、阿奇霉素(文);

(三)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药品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质量标准、批准说明书的复印件、实际使用的最小药品包装样品及说明书(平贴在A4纸上);

(六)药品经营企业(进口药品代理机构)作为广告主时,必须提交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书原件(进口药品代理机构证明);

(七)广告经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办理药品广告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书原件;

(八)非处方药品广告需提交非处方药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九)药品广告内容出现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十)电视广告应提交电视分镜头脚本,即画面、画面说明、旁白、字幕、VCD或DVD光盘;广播广告应提交文稿及录音磁带;平面广告应提交作品文稿;提交的文稿要清晰,不能涂改。文稿与光盘、录音带的内容必须一致;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资料按顺序用A4纸准备。

五、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申请和申报资料。

2、受理。申请及申报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查。按照《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4、决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同意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

5、送达。向申请人送达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文书或不予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

六、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自正式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决定日止10个工作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