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系统采购流程是怎么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3-27
亲,2015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1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1.1 招标管理范围1.1.1 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含合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生产建设所需的国内外物资招标采购。1.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1.2.1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所需重要设备材料。1.1.2.2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的机电产品。1.1.2.3 具备招标条件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1.1.2.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1.1.3.1 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1.1.3.2 提供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少于3家。1.1.3.3 中国石化战略采购物资。1.1.3.4 紧急和零星采购物资。1.1.3.5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1.1.3.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1.2 招标管理原则1.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的原则。1.2.2 实行统一管理、分层操作、网上运行的原则。1.3 招标管控方式1.3.1 国内招标采购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网)实施。1.3.2 国际招标采购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实施。1.3.3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级招标代理资质,主要承担集团化采购及为各单位提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1.3.4 委托中国石化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经物资装备部批准。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物资装备部职责2.1.1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2.1.2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2.1.3 负责统一招标流程和主要物资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4 负责组建和管理中国石化物资采购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2.1.5 负责培训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2.1.6 负责重点监管合同估算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招标活动。2.2 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2.2.1 负责贯彻实施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2.2.2 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和人员。2.2.3 负责评标专家库中本单位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信息维护。2.2.4 负责本单位自行采购物资及部分集团化采购物资招标的组织实施。 3 招标管理内容与方法3.1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准备工作、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后续跟踪管理。3.2 招标准备工作3.2.1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3.2.2 开标前应进行技术交流,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3.2.3 企业提报招标委托或招标委托单。3.2.4 开标前,委托方、设计方、投标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对按照国家招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的招标,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结果。3.3 招标文件的发布3.3.1 属于总部组织实施的招标,在招标网和电子商务网发布招标文件。3.3.2 属于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在电子商务网发布招标文件。3.4 投标3.4.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4.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3.5 评标委员会3.5.1 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国际招标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从商务部专家库中抽取,国内招标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充分发挥采购专家组的作用。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3.5.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3.5.4 属于总部组织实施的招标,物资使用单位选派的评委不得高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3.5.5 属于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物资使用部门选派的评委不得高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3.6 开标3.6.1 原则上邀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3.6.2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3.6.3 投标人有权出席开标会。3.6.4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7.1 评标原则3.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3.7.1.2 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1)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2)技术复杂、性能标准要求高、制造难度大的物资应当采用综合评标法。3.7.1.3 采用综合评标法时,应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3.7.1.4 建立供应商业绩引导订货机制,在评标办法中对在中国石化有优良业绩的供应商予以加分奖励,所加分数不超过总分的5%;对有不良业绩的供应商给予扣分处罚,所扣分数不超过总分的3%。3.7.1.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文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3.7.2.1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3.7.2.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7.2.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7.2.4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7.2.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3.7.2.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7.2.7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实质性响应的作为废标处理。3.7.2.8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3.7.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8.1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招标网或电子商务网公示7天,无质疑后发出中标通知书。3.8.2 在公示期内若收到投标人提出的书面投诉,招标人将进行调查,在投诉未处理完毕前,评标结果不能生效。3.8.3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中标结果。3.8.4 开标评标过程必须书面记录,存档备查。3.9 合同签订与执行3.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9.2 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交纳。3.9.3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拖期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不能保证,以及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正常生产的,视情节轻重,对中标人采取以下措施:通报、扣罚履约保证金、在以后投标评审中给予处罚性扣分、限制投标直至清出供应商队伍。 4 监督检查与考核4.1 监督检查与考核内容4.1.1 各单位落实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情况。4.1.2 招标管理人员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情况。4.1.3 开标评标过程的书面存档记录。4.1.4 招标质疑胜诉率。4.1.5 招标上网率。4.1.6 框架协议招标比率。4.2 监督检查方法4.2.1 不定期对各单位招标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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