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新鲜人如何避开职场陷阱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职场新鲜人如何避开职场陷阱

  职场新鲜人如何避开职场陷阱,职场也是有一些潜规则的,在职场上不能将这些问题一概而论,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是头等大事,学会放下自己的职场压力也是很重要的,在职场上,职场新鲜人如何避开职场陷阱是很重要的。

  职场新鲜人如何避开职场陷阱1

   一、激情之余,细节重要

  前面已谈到,激情过度就会理智差些,是指一个人的判断力在高度激情燃烧下会比正常

  情况下低十倍,正如饮酒深度醉的情况下,会失却记忆一样。其实,宋小非若对林云交给她的资料仔细阅读并作好笔记,同时,金梦将审定的资料交给她时,两下对比一下,也许这个职埸陷井就化解了。

   二、勇于质疑,小心屣冰

  在工作过程中,只要你不粗会大叶,有如屣薄冰之感,你的言行都一定会受到约束,自然对周围的事情会认真分析,即使在工作时间没能分析出来,在回到家里向家人咨询,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有疑问,一定要向你相信的人问问,这时你会得到好的且及时的提醒,也就不会犯“大意失荆州”的错误了。

  宋小非如果发现两资料有不同点时,这时就要勇于进行询问,最起码在事后责任划分方面,不会有如此的结果。

   三、职埸命令,正确应对

  既然行走在职埸上,你就不由自主地充当了棋子的作用,你的上司在下棋,他在团队的

  组织架构图中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会按照职埸行棋规则走动手中的棋子,既然作为棋子,你的上司自然职埸走棋的技巧比你这个新鲜人要高明的多,只有你承认了这一点,你才会考虑且研究他的走棋路数,你对来自他的命令才能作出正确理解。

  作为职埸新鲜人,宋小非对待上级的命令亦是非常谨小慎微,认真执行,但却少了一些思考,确实,我也承认,对职埸新鲜人来说,深度思考确很难,但要在职埸上摔打,不这样会跌不少跟头的。

   四、眼观手动,留意周围

  我们知道,行走在马路上,为了不致掉入路边的陷井,行进时会不时地留意一下周围的

  环境,如有无障碍物等;在职埸上行走时,也是如此,但最难的是职埸陷井是要体会的,不是用肉眼就能观察到的,而要用你的“智慧之眼”去扫描,像雷达一样扫出异常情况。宋小非恰恰缺少了这种职埸必备的扫描器。

   五、认知人性,全面学习

  在人性的丛林里,什么人都有。有一句老话说的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是的,我有一个体会,那就是“没有任何基础的热情一定不牢固。”职埸新人入职后,有人会对你表现出极度的热情,你问什么他都会告诉你,但正当你为深感遇到恩人时,他却与你保持了距离,你问什么他都不告诉你,你顿感不知所措。如果你知道了“没有基础的热情不牢固”的道理后,你就会在遇到这种人之初从心理上与其“保持距离,”你就不会失落了,也要记住,这种热情一定是包含着某种目的的。如因你与某位领导同姓,人家误认为你是领导的亲戚,你一定会体验到很多这种热情的。

  林云飞因工作需要,身上被贴上了“与林副省长有亲戚”的标签,因而TTC集团董事长金梦对其非常感兴趣,因为其有利用价值,于是在林的身上进行金钱和感情投资。

   六、心事放心,绝不外露

  心理学家说,有心事一定要说出来,不然闷在心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不错,基本上

  可以这么认为。但我却觉得,心事不能“随便”说出来,这儿有两层含义,一是要区分你的心事等级,二是要认清你说心事的对象。对于高等级的“心事”绝对不可“随便说,”因为会导致很多不可预测的职埸危机,如有人会造你的谣生你的`非,均是因你的“随便说”而造成的。但也要提醒你,若你将所有心事憋在心里,你也受不了,其他人会认为你很有城府,很有心机,这样也划不来,因此建议你不妨透露些“级别低的心事”给周围的人,以降低他们对你的揣测和戒心。

  职场新鲜人如何避开职场陷阱2

   常见职场陷阱切莫踏入

   一、永无止境的“试用期”

  试用期原本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如今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

  一年前,徐女士通过网络求职,应聘到我市某贸易公司行政助理的岗位。面试通过后,徐女士被告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薪资为1100元,转正后为2300元。但就在试用期快要结束时,该公司却告诉徐女士,她的工作能力没有达到要求,公司决定再试用三个月,或者徐女士自行离职。徐女士决定继续试用。然而,半年后,公司依然没有给徐女士转正。离开公司后,徐女士无意间发现该公司仍然在招聘行政助理。

  专家指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公司有为员工缴纳“四金”的义务。即使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二、招聘是虚揽财是实

  近年来,少数用人单位为了谋取钱财,采用招聘的途径,通过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敛取不义之财。

  吴先生上大学时,学的是计算机信息专业,毕业后他收到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发出的面试通知,岗位是网络技术工程师。参加面试时,该公司自称是某大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凡是新进来的人都需要参加为期14天的培训,培训费用是800元。当培训结束后,吴先生却被告知他的条件与公司所招人员条件不符,未被录用。吴先生致电该公司的母公司时,才知这家网络技术公司与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专家提醒,劳动保障部2000年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若求职者已缴纳了此笔费用,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笔试变成“免费劳动”

  近来,在一些专业技术和创意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智力陷阱”。极少数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

  薛女士是软件专业毕业,在参加一家软件公司的考试时,薛女士遭遇了“智力陷阱”。初试合格后,薛女士进入笔试阶段。笔试要求薛女士上机编写一段程序,时间不限。笔试结束后,薛女士与其他几个求职者都没有得到任何回音,在交流中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他们笔试的内容并不相同,而且这些程序恰巧能整合成一个项目……

  专家提示,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智力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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