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考试中作弊的应当终止参加的科目考试,并且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作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国家考试中作弊会怎样?
在国家考试中作弊的应当终止参加的科目考试,并且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作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作弊罪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严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与考试的宗旨和功能相违背,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考试管理制度。考试作弊也属于一种社会不正之风,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属于一种严重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和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