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第九章 监督检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中,第九章专门规定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首先,根据第五十一条,财政部、人大管理局以及人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重要职责,他们需严格履行,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这是其基本的法定义务。

在监督方面,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多元化的监督方式。一方面,内部管理是基础,单位内部需要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这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以预防和及时发现可能的问题。同时,外部监督也不容忽视,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与单位内部监督相辅相成,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的正常运作。

此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并重,这意味着不仅有常规的资产管理检查,还有针对特定问题或特殊情况的专项审计,以全面、深入地评估和改进资产管理状况。这样的监督体系旨在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防止国有资产的滥用或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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