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6-05
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分级”)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统一发布,该《分级》标准取消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相比较后者前者的要求等级标准更高,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实现了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的统一(工伤除外)。
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兵团分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从司法层面上推行“同命同价”赔偿标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分析
1、人身损害发生后,什么时间能够鉴定?
《分级》第4.2 条【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实践中,一般伤后3个月,术后6个月,主要根据治疗康复情况。
2、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标准?(以:肋骨骨折为例)
《分级》第5.10.3条【颈部及胸部损伤 】7)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该情形属于十级伤残;
《分级》第5.9.3条【颈部及胸部损伤】11)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该情形属于九级伤残;
《分级》第5.8.3条【颈部及胸部损伤】6)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该情形属于九级伤残;

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级别赔偿项目?
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物品损失费;造成残疾的,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遭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造成死亡的,可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合理费用、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
其中,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最长起算20年,超过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相对应收入*伤残等级系数*年数)
死亡赔偿金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20年计算,超过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相对应收入*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