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出卖已取得房证12年的房子,属于我的第二套房,请问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我看到网上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按买卖差价的20%纳税,一种是按房屋出售成交价的1%,请问现在执行的到底是哪个政策?因为两者差距很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