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房子2018年到2028年归女方使用或出租,男方不履行,怎么办?

房子2012年是结婚前买的贷款房,领结婚证是2013年办了酒席后,离婚时约定房子2018年到2028年归女方使用或出租,我把房子租给了中介,男方偷偷的去中介说房子是他的拿着身份证银行卡,中介就把房租钱打到了他的卡里,我找中介理论可以吗,因为当初托管给中介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了这个情况,中介说他们换了人了,不认我当时跟他们说的我的这个情况,你说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20-03-21
1.你们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还是在法院判的离婚?
2.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房子在2018年到2028年归你使用的约定写在了离婚协议中?如果领取离婚证时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这样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持离婚协议书找中介要回房租,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你前夫要回租金。
3. 如果当初是在法院办理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中有此内容,你也可以持判决书或调解书找中介要回你的租金,或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你们的约定内容既没有写在离婚协议中,在离婚判决或离婚调解书中也没有涉及,只是你们的口头约定,找不到其他证据,你很难要回了。
第2个回答  2020-03-21
离婚时的约定,如果是书面的,且经过法院判决的,不履行找法院啊!如果是口头的,这比较麻烦,所以说先君子后小人,离婚时的相关事宜要处理好
第3个回答  2020-03-21
这种情况,你可以保留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你的前夫退回他不应得的。跟中介签订好协议,不能随便变更。
第4个回答  2020-03-21
这个你之前为什么不给把这个消息的情况告诉中介的,如果这样的话,他就是违法侵占你的财产。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让他还给你就是了。因为你们签了合同,他不承认也不行的。
第5个回答  2020-03-21
中介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谁租出去的房租应该归谁,女方应该去去起诉中介,要求中介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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