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娃传》和《霍小玉传》的比较

相同点和不同点

第1个回答  2013-11-12
一、 前言
<霍小玉传>与<李娃传>在唐代传奇中,属于才子佳人的爱情类故事。其文笔、思想、内容皆完整,且取材于社会现实,因此,学界对于二文的研究不少,故事内容除可视为唐代妓女典型的原因之外,其所反映与隐含的时代意义也极为重要。
二、相关讨论
(一) 女性形象描述与社会地位
1. 无论是<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以及<李娃传>中的萦阳生,与故事中的女性相形之下,男性形象多写得软弱卑琐,女性形象的塑造无论在外貌还是内涵上的追求,都呈现完美无缺。[1]在外型描绘的同时,也重视他们心智才情的表现。霍小玉呈现的是音乐诗书,无不通解,李娃则表现在她过人的清醒、明智和坚强上,这也侧面反映了当时对于女性(妓女)的看法与追求。
2. 就唐代妓女的社会地位而言,据《开元天寳遗事.天寳上.风流薮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於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唐代长安狎游成风,除进士之外,贵门子弟与风流文人皆在其中。但其下场通常与上述情况截然相反,以<李娃传>中李娃的话,「(生)将之官,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勉思自爱,某从去矣。』以及<霍小玉传>中霍小玉的要求:「窃年始十八,……,於此足矣。」皆符合了唐代社会现实和妓女的身分,并传达了个人在社会中被限定的无力感。
3. 唐代妻、妾地位,《唐律疏议.户婚中》:「以婢女为妻者,徙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徙一年半。各还正之。」「若以滕为妾,亦同以妾为妻。」
(二) 唐朝士人的「仕」与「宦」
<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以及<李娃传>中的萦阳生皆是想要从科举之路求宦达的士子,两人同样面临了爱情与仕途的抉择,两者结局虽不同,但却都体现了唐代科举对士人的巨大影响力,「仕」与「宦」虽看起来不相干,在唐代士人的心中却是同一件事,「结媛鼎族」、「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两文中皆不约而同提及在及第宦达之后,士子对婚姻的选择与被选择。而<李娃传>之所以能跳脱悲剧形式,关键也许在於李娃的助学成功,李娃这样既符合社会伦理的期待,并与士族的政治利益保持一致,而能以喜剧收场,但毕竟以唐代实际的婚宦情形来说,是理想化的描述;[2]而<霍小玉传>则呈现了唐代士子与妓女爱情的典型悲剧。
(三) 故事真实性探讨学界对於<霍小玉传>的真实性有许多探讨,李益在《新唐书》、《旧唐书》中皆有入传,[3]个性多猜疑一事也被具体写入传中,虽是如此,其中诸多叙述仍引起许多怀疑。[4]包含对於李益生平的考订,霍小玉本霍王女的质疑,以及李益负心的真实性等等。
(四) 写作背景与动机
唐代传奇小说除可反应时代之外,作者个人的遭遇与动机,也让小说的真实性更为复杂,<霍小玉传>的作者蒋防与文中主角李益分属长庆初年两个不同的集团,其写作动机很难不引人联想。[5]<李娃传>的作者白行简是白居易的弟弟,两人的母亲因年轻守寡,遂发疯跳井自杀,白居易被贬官时,其中一条罪名为「浮华无行」,「甚伤名教」,<李娃传>中李娃本倡女,后却受封汧国夫人,既与法律不合,更与名教相差甚远。白行简撰写<李娃传>的动机或许想要藉此讽刺徳宗时三个节度使的滕妾受封为国夫人,才真正是「甚伤名教」。[6]
两故事虽然都反映了时代现象,但针对的对象并不同,<霍小玉传>针对一人一事而写,<李娃传>则是针对整体社会的文化现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12
一、 前言

<霍小玉传>与<李娃传>在唐代传奇中,属於才子佳人的爱情类故事。其文笔、思想、内容皆完整,且取材於社会现实,因此,学界对於二文的研究不少,故事内容除可视为唐代妓女典型的原因之外,其所反映与隐含的时代意义也极为重要。

二、 内容简述

<霍小玉传>
<李娃传>

作者
蒋防
白行简

主要人物
李益、霍小玉、鲍十一娘、黄衫客、韦夏卿。
萦阳生、李娃、娃母、萦阳公。

主要内容
1. 鲍十一娘引李益与霍小玉认识。

2. 双方相识与互定盟约的过程。

3. 李益登科及第,被母逼迫娶卢氏,李益负心。

4. 霍小玉的等待与众人的指责。

5. 两人相见之後,霍小玉死,李益疑被小玉鬼魂所困,猜忌妻子。
1. 萦阳生游东市还,遇李娃掩门而立。

2. 双方相识与欢乐情节描述。

3. 萦阳生钱材散尽,遭李娃与李母设计。

4. 流落凶肆唱哀歌维生,并与其父决裂,被打至半死。

5. 萦阳生流落街头被李娃所救,并帮助他登科及第

6. 李娃获眀媒正娶,封汧国夫人。

结局
悲剧
喜剧

三、相关讨论

(一) 女性形象描述与社会地位

1. 无论是<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以及<李娃传>中的萦阳生,与故事中的女性相形之下,男性形象多显得软弱卑琐,女性形象的塑造无论在外貌还是内涵上的追求,都呈现完美无缺。[1]在外型描绘的同时,也重视他们心智才情的表现。霍小玉呈现的是音乐诗书,无不通解,李娃则表现在她过人的清醒、明智和坚强上,这也侧面反映了当时对於女性(妓女)的看法与追求。

2. 就唐代妓女的社会地位而言,据《开元天寳遗事.天寳上.风流薮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於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唐代长安狎游成风,除进士之外,贵门子弟与风流文人皆在其中。但其下场通常与上述情况截然相反,以<李娃传>中李娃的话,「(生)将之官,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勉思自爱,某从去矣。』以及<霍小玉传>中霍小玉的要求:「窃年始十八,……,於此足矣。」皆符合了唐代社会现实和妓女的身分,并传达了个人在社会中被限定的无力感。

3. 唐代妻、妾地位,《唐律疏议.户婚中》:「以婢女为妻者,徙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徙一年半。各还正之。」「若以滕为妾,亦同以妾为妻。」

(二) 唐朝士人的「仕」与「宦」

<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以及<李娃传>中的萦阳生皆是想要从科举之路求宦达的士子,两人同样面临了爱情与仕途的抉择,两者结局虽不同,但却都体现了唐代科举对士人的巨大影响力,「仕」与「宦」虽看起来不相干,在唐代士人的心中却是同一件事,「结媛鼎族」、「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两文中皆不约而同提及在及第宦达之後,士子对婚姻的选择与被选择。而<李娃传>之所以能跳脱悲剧形式,关键也许在於李娃的助学成功,李娃这样既符合社会伦理的期待,并与士族的政治利益保持一致,而能以喜剧收场,但毕竟以唐代实际的婚宦情形来说,是理想化的描述;[2]而<霍小玉传>则呈现了唐代士子与妓女爱情的典型悲剧。

(三) 故事真实性探讨

学界对於<霍小玉传>的真实性有许多探讨,李益在《新唐书》、《旧唐书》中皆有入传,[3]个性多猜疑一事也被具体写入传中,虽是如此,其中诸多叙述仍引起许多怀疑。[4]包含对於李益生平的考订,霍小玉本霍王女的质疑,以及李益负心的真实性等等。

(四) 写作背景与动机

唐代传奇小说除可反应时代之外,作者个人的遭遇与动机,也让小说的真实性更为复杂,<霍小玉传>的作者蒋防与文中主角李益分属长庆初年两个不同的集团,其写作动机很难不引人联想。[5]<李娃传>的作者白行简是白居易的弟弟,两人的母亲因年轻守寡,遂发疯跳井自杀,白居易被贬官时,其中一条罪名为「浮华无行」,「甚伤名教」,<李娃传>中李娃本倡女,後却受封汧国夫人,既与法律不合,更与名教相差甚远。白行简撰写<李娃传>的动机或许想要藉此讽刺徳宗时三个节度使的滕妾受封为国夫人,才真正是「甚伤名教」。[6]

两故事虽然都反映了时代现象,但针对的对象并不同,<霍小玉传>针对一人一事而写,<李娃传>则是针对整体社会的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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