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选择。
国家公园,以“国家”之名,承载着保护生态系统的使命,在欧美已经走过近150年的历程。虽然直到2013年,这一概念才开始在中国“萌芽”。
但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国已有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涉及青海、吉林、黑龙江、四川、陕西、甘肃、湖北、福建、浙江、湖南、云南、海南等12个省,总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
因三江源国家公园将于2020年年底正式设立,因此2020年也被称为“中国国家公园元年”。1872年,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建立,它是自然环境保护的制度先驱之一。
我国的国家公园:
1、祁连山国家公园
祁连山国家公园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横跨甘肃和青海两省,总面积5.02万平方公里。祁连山是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黄河重要的水源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
2017年9月,政府批准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主要职责为保护祁连山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
2、东北虎豹国家公园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位于吉林、黑龙江两省交界的老爷岭南部区域,东起吉林省珲春林业局青龙台林场,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西至吉林省汪清县林业局南沟林场。
南自吉林省珲春林业局敬信林场,北到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奋斗林场,总面积1.46万平方公里。其中,吉林省片区占71%,黑龙江片区占29%。
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位于海南岛中部山区,东起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西至尖峰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自保亭县毛感乡,北至黎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400余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陆域面积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