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第三章 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聘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4

在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试点中,职工董事的产生过程遵循特定的程序。首先,职工董事的提名方式多样,主要由公司工会负责提名,同时鼓励职工自我推荐,作为候选人参与选举(第七条)。


候选人来源广泛,不仅包括公司工会的主要负责人,还可以是其他具有代表性的职工(第八条)。在选举环节,候选人将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确保竞争和公正性。如果公司尚未设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可由全体职工直接选举,或者由公司总部和部分子公司的职工代表共同参与选举。


在选举前,公司党委(党组)需要事先得到国资委的批准,这是流程中的重要步骤(第九条)。当选的职工董事随后需将选举结果报给国资委备案,经备案后,由公司正式予以聘任,完成整个任职程序。




扩展资料

为推进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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