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个人游的经过与发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2003年7月28日,第一期港澳个人游对广东省4个指定城市的居民率先开始实施。而直至1年后的2004年7月,经过另外5次的开放,开放城市总数已达到三十二个,措施所包括的总人口数约为1.5亿,据入境事务处统计,累计达二百六十万人次,是同期中国大陆出境旅游人数的4份之1。而当中开通范围逐渐扩大至北京、上海两直辖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及广东全省,总共为香港带来约158亿港元的经济收入。2005年11月,自由行计划扩展至成都、济南、沈阳以及大连4个西部和北部中心城市,使实施个人游计划的内地城市增至三十八个,可自由访港的中国内地居民增至约2亿人。2006年4月20日,自由行计划落实由5月起申延至6个内地省会城市:江西南昌市、湖南长沙、广西南宁、海南海口、贵州贵阳和云南昆明。2007年1月1日扩展至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吉林长春、安徽合肥及湖北武汉。五城逾三千万人,人均收入约1万。总城市数目将增加至四十九个。至此,内地省会和副省级城市除哈尔滨、青岛、西安、太原、兰州、西宁等城市外全部开通。
2007年以前的大陆居民是可以申请“访问”签注到香港的, 并且没有地域限制。 2007年起取消了“访问”签注, 只有有指定城市户籍的人才能申请“个人旅游”签注。
2012年9月1日,公安部发布便民政策,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6市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港澳个人游G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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