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从其发生的机制来看,洪涝灾害有三个明显的性质,即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如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洪涝几乎全部都发生在夏季,并且成因也基本上相同,而在黄河流域则有不同的特点。同时,洪涝灾害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普遍性。洪涝灾害不仅对社会有害,甚至能够严重危害相邻流域,造成水系变迁。并且,在不同地区均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包括山区、滨海、河流入海口海口、河流中下游以及冰川周边地区等。但是,洪涝并不是不能防御的,虽然人们不可能根治洪水灾害,但却能尽可能地减小灾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