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B公司,此承兑汇票没有进行背书转让,在第一手背背书人处由A公司加盖A公司印鉴,然后直接在出票行进行贴现处理,在汇票背面注明此汇票由B公司委托A公司代为办理贴现,符不符合会计规定? 如不合规,违反了票据管理中的哪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