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构建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的原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1-11

    近20年来,随着对老龄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深入,我国学者在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与内涵、参与的影响因素等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遗憾的是,尽管现有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研究较多,但往往只聚焦于某一种社会活动,忽略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多元性和同时性,例如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老人同时也可能参加了社区合唱团,又或者还需要照顾孙子女。那么,老年人如何对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时间进行分配?这些分配方式形成了哪些社会参与模式?哪些因素会影响社会参与模式的选择?本文旨在探索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行为背后的潜在模式,描述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状况,并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所建立的研究框架探讨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因素。

    数据与方法

    因变量为社会参与模式,主要通过老年人在经济参与、政治参与、公益参与和家庭参与四个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测量。同时在理论基础之上将公益参与分为正式志愿活动和非正式的助人活动,将家庭参与进一步分为帮子女做家务和照顾孙子女。基于上述六种活动参与的情况,采用潜在类别模型生成社会参与模式。

    根据研究的理论框架,自变量主要包括四大类。

    第一类是个人因素,包括性别、年龄、自评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教育程度等。

    第二类是社会因素,用以反映家庭和朋友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通过居住方式、婚姻状况、健在子女数量和社会支持进行测量。

    第三类是经济因素,主要通过个人年收入进行测量,由于该变量不符合正态分布的假设,因此对个人年收入进行了取对数处理。第四类是环境因素,主要指城乡类型、活动设施可及性和养老服务使用情况。

    三种模式中,高参与型的老年人占11.7%,家庭照顾型的老人占33.6%,低参与型老年人占54.7%。与人们将老年人与疾病、虚弱和负担等相联系起来的传统观念不同,接近一半的老年人仍能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参与对家庭、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随着未来中国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以及国家政策环境的鼓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率很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地认识到我国现在还有一半多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仍然还比较低,并且在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中还有近一半的老年人属于低参与型。如何鼓励这部分老年人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值得深思。

    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具体而言,在个人因素中,高龄、失能、健康自评低的老年人属于低参与型的可能性更大,这表明健康的确是老年人进行社会参与的基础,健康状况不好可能会限制老年人参与各项活动的能力。然而,这并不代表身患疾病就一定意味着社会参与程度低。根据健康老龄化理念,通过外在功能发挥可以延长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时间,有的老年人可能患有多种疾病,但仍然拥有较好的活动能力。因此既要通过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干预改善老年人的内在健康状况,也要注重鼓励和支持行动能力和社会功能的发挥。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更有可能属于高参与型,但在家庭照顾型和低参与型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可能在知识技能等方面掌握更加丰富的资源从而更有能力参与经济、政治或者社会类活动,但是这种人力资本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可能并不明显。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新进入老年期的个体受教育程度逐渐提高,未来高参与型老年人的比例可能会有一定提高,这也对社会和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活动的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满足其不断提高的参与需求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因素中,独居、无配偶、朋友支持弱的老年人成为低参与型的可能性高,而与孙子女居住、有配偶、朋友支持高的老年人为高参与型和家庭照顾型的可能性更大。在我国,居住方式是影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例如与孙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往往扮演了照顾孙子女的角色,从而使得其在家庭方面的参与度和贡献更高。婚姻状况也会影响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比如在一些研究发现某些情况下妻子可能会从属于丈夫的文化期望,如果丈夫认为参与公益活动能够体现个人的社会价值,那么妻子很有可能也会参加到公益活动中。还有一些更复杂的因素,比如婚姻状况会影响人们劳动参与和积累人力资本的能力,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有无配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差异化。朋友支持不仅有利于拓宽老年人信息渠道,而且这种熟人资本也会对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起着激励的作用,因此朋友支持高的老年人参与多种类型活动的渠道和机会可能更多。

    经济因素中,个人年收入对数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有显著影响。低收入老年人的参与模式更偏向低参与型,而收入更高的老年人表现为高参与型和家庭照顾型模式的可能性更大。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低收入老年人可能连温饱都还没解决,只有当其从低级阶段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中解放出来时,才可能出现高层次的社交需求或者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求。

    在环境因素方面,养老服务的使用和社区内是否有活动设施对家庭照顾型的参与模式没有显著影响,但是对高参与型的促进作用显著,这与已有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宜居的社区环境能够为老年人的社区参与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环境支持,帮助他们走出家门,更加便捷地参与社区活动。因此,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和推进老年宜居型社区的建设更够为老年人多元化的社会参与提供必要的环境支持,是实现“积极老龄化”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式。农村老年人比城市老年人更可能为高参与型,这主要是由于农村老年人在经济参与和政治参与方面明显高于城市老年人。受强制退休政策的影响,大部分城市老年人都没有继续从事经济活动参与,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滞后,很多农村老年人不得不“被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此外,有研究也表明在乡土的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中,农村老人正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老年人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同样也是年龄一体化社会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全社会要重新树立起对老年群体的新观念。通过进一步发展终身教育、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年龄友好环境,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内外能力,尤其是关注弱势老年群体社会参与的需求,真正建立起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推进和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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