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前的朝代相比较,明清时期中央机构的变化主要有哪些?

如题所述

  明朝行政方面 在中央 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 还设殿阁大学士 为皇帝顾问 在地方 废行省 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 提刑按察使司 都指挥使司) 分管地方行政 司法 军事 三司长官互不统属 直接对皇帝负责
  军事方面 在中央 设五军都督府 与兵部共管兵权 相互牵制 创立了卫所制度 各卫 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 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
  监察方面 改御史台为都察院 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 刑部合称“三法司” “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 由皇帝裁决 设立锦衣卫 明成祖时设立“东厂” 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 锦衣卫 东厂 西厂都是特务机构
  科举 在中央设国子监 在地方上设府 州 县学 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 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 八股取士

  清初中央 设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军国大事 康熙时设南书房 雍正时成立军机处 军机处无定制 只是听命于皇帝 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 设内务府管理皇家事务
  兵制 清军八旗兵是清入关前原有的部队 分京营 驻防两部 各有十万人 京营保护皇帝和拱卫京师 驻防坐镇地方 绿营兵是清兵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 配合八旗兵驻扎北京和各省约六十万 二者交叉分布 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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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8
明朝行政方面 在中央 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 还设殿阁大学士 为皇帝顾问 在地方 废行省 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 提刑按察使司 都指挥使司) 分管地方行政 司法 军事 三司长官互不统属 直接对皇帝负责
军事方面 在中央 设五军都督府 与兵部共管兵权 相互牵制 创立了卫所制度 各卫 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 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
监察方面 改御史台为都察院 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 刑部合称“三法司” “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 由皇帝裁决 设立锦衣卫 明成祖时设立“东厂” 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 锦衣卫 东厂 西厂都是特务机构
科举 在中央设国子监 在地方上设府 州 县学 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 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 八股取士

清初中央 设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军国大事 康熙时设南书房 雍正时成立军机处 军机处无定制 只是听命于皇帝 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 设内务府管理皇家事务
兵制 清军八旗兵是清入关前原有的部队 分京营 驻防两部 各有十万人 京营保护皇帝和拱卫京师 驻防坐镇地方 绿营兵是清兵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 配合八旗兵驻扎北京和各省约六十万 二者交叉分布 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络
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历代都是加强中央的权力,削弱地方的权力。体现在:(1)财政上,“利出一孔”,归于中央。即财源由中央垄断。为达到对全国财权的控制,历代封建王朝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将农民固着在土地上,以保证农业税收的来源。如西汉编户制度:东汉及一些朝代核实全国田亩,隋唐在中央设户部,管理财政等事宜。另一方面加强对盐、铁、铜、钱币等重要资财的管理。如汉武帝时的盐铁专卖。(2)剥夺地方事权,官吏自帝出。(3)司法上,法由帝颁,律由国掌。(4)军事上,“强干弱枝”,中央宏观调配全国军队,皇帝总揽兵权(5)意识形态领域,推行文化专制主义。

君臣矛盾,加强皇帝的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秦汉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为首,百官隶属于皇帝,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西汉武帝时设置中朝,东汉刘秀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隋唐的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永乐朝创设内阁,至清朝又设军机处,这一变化反映皇权已达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我们看到:皇帝通过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观上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作用。
第2个回答  2010-10-28
明朝:最著名的当属明太祖裁撤了宰相,以及后来的明世祖建立了东厂和锦衣卫等特务机构!
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外加了很多防范汉人的规章!清朝分三等人,第一等满洲人,第二等蒙古人,第三等汉族人
总之,是越来越专制了!
(由于你没给分,只能说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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