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学(法律)角度分析雷楚年犯罪的原因2000字

就是法律犯罪学角度去分析的,我是法学学生,谢谢各位大佬

第1个回答  2019-06-24
诈骗犯罪的过程涉及一系列的心理活动过程,只有对诈骗犯罪心理形成的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才可能有效预防诈骗犯罪心理的形成,并有效应对诈骗犯罪行为。为了更好地识别、预防、减少和打击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试图结合精神分析的有关理论分析雷楚年诈骗犯罪心理的形成机制以及其在犯罪前、犯罪中以及犯罪后的心理活动特点,揭露其如何利用受害者的心理实施犯罪活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诈骗犯罪活动。
  一、雷楚年事件回顾
  “雷楚年”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甚至家喻户晓。其之所以名声大躁,一则是在汶川地震时,时年15岁的他不顾危险、勇救他人的英雄壮举;二则是如今其因涉嫌诈骗巨款而锒铛入狱的尴尬局面。因此,这位刚刚成年、涉世未深的青年成为了媒体和众人关注的焦点。
  2008年,汶川地震时,雷楚年年仅15岁,却勇敢营救同学,他冲上二楼救了七位同学,更是用智慧和勇敢让自己逃离了地震的魔爪。2008“感动中国人物”如是说道:“这个15岁的少年以罕有的冷静和机敏,展现了危难之中的人性之美。”后来一连串的荣誉和辉煌接踵而至:从中央电视台的诚意相邀,到入选全国英模报告团,直至成为北京奥运会的火炬手等等。
  就在人们都在对他的壮举津津乐道之时,他却陷入了迷茫。原本成绩一般的他因为英雄少年的荣誉走进了众人羡慕的重点高中,可是他并不能适应这样的高中生活,渐渐觉得学习没有意思,因而开始大量接触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慢慢地,他开始沉浸在打牌、赌博、贪图物质享受之中。后来,网上突然传来“昔日抗震英雄少年雷楚年涉嫌诈骗46万”的事件,顿时舆论一片哗然。大多数人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机敏、善良的小孩会干出这般违法的事件来,可是在事实面前,众人沉默,也开启了深刻的反思。
  二、雷楚年诈骗犯罪心理形成的机制
  对于雷楚年的迷失,我们不应该只有惋惜和沉默,而应更多地探求其诈骗犯罪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以期找到青少年诈骗犯罪心理的形成机制。弗洛伊德开创的精神分析学说对于诠释“雷楚年从英雄走向诈骗”的案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精神分析的四个理论试图分析、探讨雷楚年走向诈骗的心理原因。
  (一)人格结构理论对诈骗犯罪心理的阐释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是最原始的、最难把握的潜意识的结构部分,它遵循快乐原则,一味要求欲望的满足和紧张的解除。自我是意识的结构部分,是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它按照现实原则监督和压抑本我,力求既避免痛苦,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本我。超我处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从自我中分化出来,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按照至善原则监督自我去限制本我。{1}人格结构中的本我是人格结构的基础和动力,人的本能冲动和欲望的需求最大,性欲、好奇心、享乐欲等是人的本性。但是在超我对自我的监督和约束下,本我的欲望通常处于压抑之中。只有当三者保持平衡,人才能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健康地发展。如果三者之间的冲突不能有效地调和,将可能导致神经症候,更有甚者会走向违法犯罪的边缘。
  在“汶川抗震小英雄靠吹嘘诈骗46万”事件中,可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对其犯罪心理进行分析。汶川抗震小英雄雷楚年曾名噪一时,但时过境迁,六年之后为何会沦落到犯罪的泥坑,这值得深思。在雷楚年走向诈骗犯罪的道路之前,其掩饰的社会自我将内心的享乐欲、自私欲等本我冲动和将社会的准则内化了的超我进行了有效的调和,使三者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然而本我冲动在潜意识之中并不会消失,相反,一旦有机会,这些不被社会所允许的被压抑的欲望就会以某种方式寻求满足。在雷楚年成名之后,有太多的媒体关注他,有太多的荣誉和光环加在他的身上,他开始慢慢忘却真实的自我,沉浸在荣誉和光环所带来的名利之中,逐渐自我膨胀,自以为他所想要的东西也应该得到立刻的满足。因为在他潜意识之中,认为自己是个英雄,应该有与常人不一样的待遇。恰好最初在现实生活中也总能利用自身的荣誉使本我冲动获得立刻的满足,于是在超我的放松警惕下,积压在心底的本我冲动变得越来越强大而毫无顾忌地要寻求满足。但是现实并不能随时满足其欲求,而且超我偶尔也会提醒他不应该那样做,于是内心极度挣扎,心理失衡。但这并不意味着此时他必须实施犯罪活动,他必须要在内心确定他所追求的结果大于内心的不安和恐惧的心理时,才会确立诈骗动机。在决定实施诈骗的那一刻,本我的冲动突破了超我的防线,克服了内心的不安和恐惧,试图以不正当的方式释放心理压力,寻求即刻的满足。在雷楚年诈骗的目的达到时,内心的欲望得到满足让他欣喜若狂,同时他也会为自己的高明手段而洋洋得意,因为本我欲望的满足和侥幸心理强化了犯罪的动机,这时候的超我就被抛弃到九霄云外。雷楚年在一次侥幸成功得手后更是坚定了信念,毕竟以诈骗这种方式获取金钱不需要什么本钱,并且那么容易得手。这时候的本我和超我的力量相差越来越大,于是本我慢慢地用自我习惯的方式去实施诈骗以寻求即刻的满足,由此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而难以自拔。对于那些受害者而言,即使在被骗后一般都不会轻易报案,正是如此又为雷楚年继续实施诈骗活动增添了不少动力。
  (二)人格发展理论对诈骗犯罪心理的阐释
  弗洛伊德将个体的人格发展从婴儿期到青春期分为5个阶段,分别为:口欲阶段、肛欲阶段、性器欲阶段、潜伏期阶段、青春期阶段。人格发展过程如不能顺利进行,停滞在某一发展阶段,即发生固着;或在个体受到挫折后从高级的发展阶段倒退到某一低级的发展阶段即产生了退行,就可能导致心理的异常,成为各种神经症的根源,甚至走向违法犯罪。{2}根据弗洛伊德对人格发展阶段的解释,艾希霍恩、雷德尔、弗里德兰德等认为,犯罪是一种退化,它使儿童时期原始的、暴力的、非道德的冲动得以复活,是幼稚性本我冲动与超我之间不平衡的表现。人格发展各个阶段中出现的问题与其后来的犯罪行为有密切的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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