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quot嘿.quot依题写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8

1. 以";我们正年轻";为题写600字作文

年轻是什么? 年轻,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吃着冰淇淋在街头傻笑的感觉。 年轻,就是赢了自信满满,输了依然自信满满的心态。 年轻,就是坐在阳光底下大声唱歌的情怀。 年轻,真好—— 因为年轻,没人会嘲笑我们的幼稚,你可以不停地追问着傻傻的问题而人不感到疲倦。因为年轻,没有人会惊异于我们的大胆,你可以凭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去挑战人生中所有的未知数。因为年轻,没有人会批评我们的狂妄,你可以扬着下巴对一切困难说“No”。年轻,这永远新鲜、永远充满活力的字眼。因为一个人如果拥有了年轻,他就拥有了许多最可贵的东西。 记忆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向一位老者倾诉自己的不顺,他把自己说成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老者听后微微一笑,问:“假如现在给你1000万,让你明天就去死,你是否愿意?”年轻人几乎是不加思索地摇了摇头:“刚成为富翁,一天也未享受就死,太不划算了。”老者又问:“那么给你500万,让你变成老态龙钟呢?”年轻人又摇了摇头。老者就这样一直追问下去,而青年却一再否定。最后老者笑了:“那么一分钱也不给你,你还是像现在这个样子吧!”青年闻言恍然大悟:“我还年轻呀!我还有许许多多的机会和时间呀!”老者颔首:“你总算是明白了,年轻就是资本,资本可以转化为财富。” 如今,我明白为什么妈妈曾不只一次地望着街上来来往往、一脸青春的中学生,脸上流露出无限羡慕的神情了。我也忽然明白爸爸常常翻出自己十几年前英气勃勃的照片长久凝视的原因了。原来,他们都在羡慕和留恋着同一种东西——年轻。 而我们呢?我们今年还不到十五岁,正值青春年少,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可以对天长啸:“我辈岂是蓬蒿人!”我想,我要珍惜这段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像《Titanic》中的Jack所说的那样,“感受每一天”,用自己点点滴滴的努力,使自己青春岁月中每一天,变得闪亮而美好。 朋友们,年轻——真好,我们正拥有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啊,让我们用我们的朝气、我们的执着、我们的热情共同唱响一曲青春舞曲吧!当我们年轻时,拥有很多,也错过很多;得到很多,也放弃很多。几许愁思,几许无奈,不经意间,许多美好的记忆随风而逝。但正因为这样,那一切才显得如此珍贵,如此的难以忘怀。这样看来,失去未尝不是一种新的拥有。在我看来,或许这是一种别样的美丽。

有一首歌的词写得很好:当我们年轻时,在美妙的五月早晨,你曾说,你爱我,当我们还年轻。你曾说,你爱我,啊!我们心心相印,我们欢笑,我们哭叫,别忘了,你爱我,当我们还年轻。

青春不留白。

2. 以";心愿";为话题,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

共同的心愿_

过年往往是一年中最喜庆的事了,但是在2001年7月13日的这一天,却比过年还高兴:我们中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愿望实现了。举国上下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人们喜形于色,奔走相告,整个中国沸腾了。

2005年的10月,中央电视台特举办了“迎奥运倒计时1000天”的专场晚会,我们全家人聚在一起,兴高采烈地看着。好象是受到现场气氛的感染,节目结束后,在我们全家有进行了一场“加时”表演赛:只见爷爷挽起袖子说:“霄霄,来给爷爷笔墨伺候。爷爷是当地一名破有名气的书法家,字好的不得了,只见他稍作考虑,大笔一挥,写下一副对联。上联是:世界奥运落我家,下联是:敲锣打鼓乐开花。我忙说:“横批来个‘申奥成功’。”全家人看后都鼓掌叫好。

这时爸爸站起来说:“再过1000天就迎来奥运了。世界给北京一个机会,北京将还给世界一个惊喜。我也来露一手。”爸爸拿出颜料和画笔,几笔就勾勒出了“福娃降临”的画面,五个福娃栩栩如生形态逼真。爸爸有在大家的欢呼声中,给福娃着上颜色,这下它们笑得更开心了。

“哎,你们都表现了,我也不能闲着呀!”坐在一旁的妈妈这时也按耐不住了,“我就把我的手工刺绣的绝活表演一下吧!你们等着看吧。”说完妈妈就进里屋了。 爷爷这时歪着头看着我说:“霄霄,你表演点什么呢?”“早想好了!” 我从沙发背上跳下来说:“下面,请欣赏祁玉霄演唱的《欢乐颂》》。”我手摇一面小红旗,高声唱到:“迎来奥运,盼来奥运,我们的愿望实现了;你也高兴,我也高兴,大家一片喜洋洋。。。。”“哈哈哈!”全家的笑声响彻整栋楼。

“你们看!”妈妈这时从里屋出来了。哇,短短的时间内,妈妈竟在一块白布上绣出了五环图,底下还绣着“新奥运,新北京”几个大字。

“对!”爸爸一拍腿说:“咱们干脆把咱家的作品整在一起,寄到北京去。题目就“共同的心愿。”“好!”我们不约而同地应和着。

2008,让我们相聚到北京!

3. 请以";在青春的长河里";为题写一篇作文

青春是绿茶,在透明的杯中静静舒展开来,清澈见底。

初闻,清香扑鼻,细细酌上一杯,好苦;再看,仍旧清澈;再闻,阵阵幽香,再品,无尽回味,苦涩不再,只留余香在嘴边。 古往今来,就有许多智者和哲人,以他们的洞察力和智慧,总结出许多人生的名言警句。

像孟郊的:“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萧伯纳的:“青春是美妙的,挥霍青春就像是犯罪。”

等等很多很多。 孟子说过:“君子有终身忧。”

越是圣贤豪杰、就越是责任大,而在他们看来青春是每个人一生的光辉史,所有的努力、奋斗的精华都在这一阶段,也就是说在青春时期我们应努力学习,把我这短暂的升华机会,使我们的未来有更好的基路石。 对青春这个话题,我有个想法,就是我们的青春是否该“敬”是否该乐。

梁启超曾说过凡是职业都是有趣味的。而青春又何尝不是一种职业呢,我们就是这青春学校的的学生,每天不懈的努力、奋斗。

争取早一天能在学校毕业,早一点融入社会这个大课堂里。奋斗我们的精彩人生,减轻我们身上的重担,到死也心安理得。

青春是一笔不耐花销的财富,时光匆匆,岁月如流,为了不让记忆中留下太多的遗憾,让我们珍惜青春,珍惜年华吧。

4. 以amp;quot;读书amp;quot;为话题写篇作文`要求500字左右`谁帮忙

读书的乐趣nbsp;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想这种享受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的到。

能享受到读书的乐趣依我看来也需要缘分。缘深,似乎成了书呆子,愚不可及;缘浅,开卷无益,掷书而茫然。

nbsp;我所说的读书,主要是指无功利性的读书。所谓功利读书,一来读书为升学;二来读书为考试;三来读书为交差。

这几种读书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我不以为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为升学而读书,这是无可奈何之事,如郑板桥之谓敲门砖,门敲开了砖头不妨扔掉。

为考试而读书,是上班族常常要应付的,譬如业务考试、职称考试、学位考试等,大多数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考试,而不在乎能学到什么东西。为交差而读书更常见,这种读书常常是要求写读书心得,我则根本没有认真地读过指定的必读书,到了交差的时候上网一阵狂搜,剪贴拼凑起似通非通的文章,交上去就算大吉。

nbsp;我所说的读书,没有特定的指向,但凭自己的兴趣,依乎性灵,择己所好,有所会意,有所感受。今天写这篇文章与朋友交流,以为我们论坛的书友较多,其中必有同好者,以书会友,以友辅心,人生乐在遇知音,相知心,能遇知音,上此生一大赏心乐事。

nbsp;我所说的读书,不仅仅局限于报纸媒体的书刊,看过有本杂志,名为《世界博览》,其所谓读书就是读天地,读历史,读自然,读人文,似乎世间没有一样不可以当作书来读;有支叫做《读你》的歌,歌词是“读你千遍不厌倦”,却是读人。我不敢给读书下定义,况且站的角度不同,观念不同,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分工不同,读着影音、图画、文字……心里感觉着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受,那种感觉区别在于视角迥异。

nbsp;为什么读书?这本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希望与各位爱读书人能作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在此我只谈点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共勉。

nbsp;一、读书是有乐趣的。这种乐趣是发自内心、无可替代的,五柳先生说:每有会意,欣然忘食,这种乐趣是吸引人的,不为外物所滞,而求于内心的乐趣。

有时读书的乐趣可以用放浪来形容,有些书读过了以后,也许我们会手舞足蹈呢。nbsp;二、善读书可以陶冶性情。

腹有诗书气自华,黄庭坚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相信读书能改变人的气质,林语堂的解释是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善读书,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而香却在骨里。

nbsp;三、读书是为了安身立命,是为了不断的精神追求。桃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地,唯有用思想建立起来的精神家园才是自己心灵的永久归宿。

现代竞争的社会人们越来越失去自我而成为空心人,我曾体验到冰凉彻骨的虚无感,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正是这种虚无感的真实写照。带着这种强烈的困惑,我开始读圣贤书,从他们那儿体会到了人生的智慧。

我正在修建自己的精神后花园,这个花园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天地间最伟大的事业在于做一个人。nbsp;四、读书可以不断的启蒙自己,更新自己。

有一本书曾经讲过这样一个道理,即“久假不归论”,与三人成虎的道理差不多。我们虽然处在信息时代,但我们却经常被蒙蔽。

这种蒙蔽有时来自于外界,我们因为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而不自觉的就相信了。但更多的是自己蒙蔽了自己,因为懒惰而不想突破,不更新思想就会受蒙蔽,而广泛的阅读显然有助于摆脱受蒙蔽的状态。

nbsp;以上四点,第一点是总论,后三点可以归之于美善真,陶冶性情是求美,精神追求是求善,启蒙自己是求真。一言以蔽之,读书就是在乐趣之中求真善美!nbsp;时光悠悠,岁月匆匆,好读书,乐此不疲,不好读书,亦无所谓。

读书只是我们所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古人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再次有立言,真诚地希望各位朋友,不管你们是经常来还是偶然光临此地,希望你们在这个应该有所作为的时代来都做出一点事业来,为我们的国家,为我们的民族,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然而,成功并不是人生的目的,心中只有成功两个字的人,心灵也许注定是残缺不全的。

因此还是尽可能多读点儿书吧,洞察历史,省察人生,然后有所作为。如果你不以追求成功为目的,也不以事业为人生为重心,你喜欢过一种优雅的生活,那请你选择多读书吧。

nbsp;不论你的人生航向驶往何方,如果你有时间了,还请你拿起书本来吧,多与书接触,多与书亲近。我们只有一次人生,而读书却可以扩展我们的视野,体验多种人生的可能,这才是最为广阔的世界!nbsp;读书的乐趣(可以当演讲稿了)nbsp;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

书籍记述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

5. 以《哎哟,我趣》为题写作文

《我与书的故事 》2篇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6. 以my clothes为题写一篇英语作文,并翻译

My ClothesI have more clothes.I like them very much.They are a T-shirt ,a jacket ,a shirt and a pair of shorts.The T-shirt is my favorite.I also like the pair of shorts.My favorite color is bule.So my clothes are bule.Do you like these kinds of clothes?Do you like bule?What is your favorite clothes?And what is your favorite color?Can you tell me?我的衣服我有许多衣服。

我非常喜欢它们。它们是一件T恤衫,一件夹克衫,一件衬衫和一条短裤。

这个T恤衫是我的最爱。我也喜欢这条短裤。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因此我的衣服都是蓝色。

你喜欢这些种类的衣服吗?你喜欢蓝色吗?你最喜欢的衣服是什么?并且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7. 求以";渴望";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急

今天上超市去买日用品,发现一个售货员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委婉地告诉她:我这里不需要服务,你可以先去忙别的。

她笑了笑,也不答腔,还是不远不近地跟着我,好象她一走开,我就会往口袋里塞东西似的。我全然没有了慢慢欣赏的兴致,匆匆拿了几件必买的东西就出来了。

这让我想起了前几日在报上看到的一则短文,说的是一位在德国打工的华人在异国两度遭遇“信任”的事。一次是一个平时几乎与她没有任何交往的邻居要到法国旅游大约一个月,恳请她帮忙照看热带鱼。

邻居太太很热情地把他领到家里,让他大致了解一下家里的情况,并随手将钥匙交给他。 邻居家的陈设非常讲究,他只要随便拿走一样,都可以抵上一两年的房租。

但是那位太太好象一点也不担心他这个“外来人口”会席卷她家的东西溜之大吉。第二次是在一家没有任何防盗设施的小超市买东西,不知不觉就到了超市关门的时间,这时候老板走过去提醒他到打烊的时间了,他正准备走人,老板却说:“先生,我不是这个意思,您完全可以继续挑选商品。

不过我要回家了,自动收款机就在超市的出口处。另外,劳驾您走的时候帮我随手把大门关上。

祝您晚安。”这样的礼遇在中国恐怕很难遇到。

中国的大多数超市都是防“上帝”象防贼似的。中国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戒备也已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小区里要是少了什么东西,第一个被怀疑的一定是外来户,平日里见了他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更别说将自家钥匙交给他们保管。

如果有人这么做,免不了还让人当面背后地骂SB。中国,被称为文明礼仪之邦,已经失去了它本身的内涵。

社会进步的同时文明却在不断地倒退。虽然外来人员为城市的基础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他们的地位始终没有被认可,那些喊得很响的口号最终只停留在嘴上。

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如今国民的素养已经变成这样,而外国借鉴中国的文化,却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懂得把握自己和尊重对方。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拥有古人豁达的襟怀、坦荡的心胸,不再让外国人笑话我们鼠目寸光?信任有时候是一种压力,它拷问着你的良心,也许法律与制度无法约束的东西,它却可以轻易地降服你。

我渴望,渴望有一天,可以夜不闭户;渴望有一天,可以将车子借给任何一个人开而不必担心他不还;渴望有一天可以将几十万元借给他人不写借条而不用担心他赖帐。我渴望……。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