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个月了。但是我犯法了检查院会让我坐牢吗?

我怀孕六个月了但是我犯法了检查院会让我坐牢吗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并不需要坐牢,是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役期间,若是发现自己怀孕了,是可以向监狱的管理者反映的。在监狱就职的职员,收到此类请求之后,可以采取安排申请者做检查等的方式,核实一下是否确实怀孕了,然后就会作出批准与否决定。
法律分析
刑罚中比较常见的有期徒刑,是将罪犯关押在监狱之中实行的,那么孕妇犯罪判了刑不需要坐牢的。以盗窃罪为例进行说明,孕妇盗窃被警方抓获后,由于警方依照相关法律不能收监、拘留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通俗地说,不管取保候审还是监外执行,人放了,人身自由还在,因此,个别孕妇就利用这一点屡犯屡盗。由于看守所、监狱等地方不仅环境不适合怀孕待,且这些地方也无法满足孕妇对营养的需求,故此通常情形下,不管是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期间、检察院审查期间、法院审理期间,都是不会采取拘留等的方式去限制犯罪孕妇的自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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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4
怀孕六个月犯法了,检察院和法院都不会让坐牢的。
最终一般会判处缓刑的。
这是法律对怀孕妇女的特殊保护。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24
应该不会,情节严重的话,应该是你生完孩子之后在执行,如果是监外执行的话,只要你不在犯就可以的,你最好是找个律师,就知道你最后能不能坐牢了。
第3个回答  2019-10-24
按国家法律规定,为了孕妇更好的照顾胎儿,体现人性化,检察院不会要求孕妇坐牢,但过了孕期和小孩出生后的一年哺乳期后,仍然是要受法律处罚的
第4个回答  2019-10-24
会的,除了死刑等方面有不同法律规定外,其他违法犯罪的定罪量刑上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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