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1-29
一、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1、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怎么办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如案外人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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