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19
1. 南京条约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英双方于1842年签订了《南京条约》。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割让香港岛予英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赔偿英国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规定英商在华进出货物应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中国需同英国商定。
2.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全权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11国公使在北京签订了《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终形成。
3. 望厦条约
1844年,清朝与美国签订《中美五口通商章程》与《海关税则》,因签约地在澳门望厦村,所以又称《望厦条约》。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建造房屋、仓库、栈房;美国商人可以自由与中国人贸易,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