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由一个高效且分工明确的领导班子负责。该团队的核心构成包括局长作为主要负责人,他全面领导全局事务,尤其在土地管理和财务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副局长则在局长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特别关注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确保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
领导班子还包括各科室的科长和主任,他们各自负责其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决策和日常管理的顺利进行。这些科长和主任直接向局长汇报,他们的工作内容涵盖了各个具体领域,从政策研究到具体项目的执行,都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
此外,各乡所的所长也构成了这个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乡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的资源政策在基层得到准确和有效的执行。整个团队通过集体研讨和民主决策,共同致力于格尔木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致力于维护和优化资源利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是由土地局和矿管局于2000年6月合并成立的。根据职能划分,下设办公室、土地利用科、矿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