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引起的经济纠纷

2011年年底,我的一个同乡x,找到我让我给他担保贷款,他在外面承包工程,需要一笔款,但是他本人无法在银行贷款,他找了另一个人,姑且叫那个人h吧,以h的名义在县农行贷款,让我去给h做担保,钱是我同乡x拿去用来做工程的,后来他的工程出了问题,跑路了,银行去催h还钱,h以钱不是自己用的为由拒绝还款,银行因此找到担保人,也就是我,让我还钱。我知道银行这么做符合规定,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银行起诉h和我,我可以起诉h吗?如果可以,h还是拒绝还款,我可以请法院强制执行吗?证据补充:银行里的贷款记录写明的是h

第1个回答  2014-03-22
银行可以起诉你和借款人,银行的直接借款对象是借款人,担保人是你,一般银行不会起诉你这个同乡。至于你这个同乡, 你和借款人可以依据相关证据材料找他还款,法院判决后仍不归还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问

谢谢!但是我的那个同乡已经人间蒸发了,听说他欠了很多钱,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找到他了,我现在认定是同乡找的那个朋友h是他贷的款,然后把钱借给了我同乡,我想在银行起诉他和我的时候,我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h还钱,他如果不还,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再次感谢!

追答

法院判决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给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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