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规的期刊出版刊号后,将出版物做成电子期刊,需要重新审批么?具体操作方法是什么?

我们期刊有正规的刊号,可以公开发行,月刊。最近领导想将一年的期刊做成合刊,做成电子期刊的模式,请问这种改变出版物性质(纸质改成电子)但是没有改变出版物内容的方式,也不通过电子期刊盈利(送客户或者免费下载),是否需要新闻总署重新审批,重新设定刊号?
如果需要,具体操作方式是什么,请不要复制政策法规。

第1个回答  2013-09-16
正常的电子期刊需要申请电子刊号。
你们要做的电子期刊是网络版还是光盘版?
要是网络版,不用申请电子刊号,网站备案即可。
要是光盘版,最好申请电子刊号,有法律风险。
第2个回答  2013-09-24
这种应该不需要吧。一般学术期刊网站都是这种,开放存取,可以免费下载PDF电子版。你如果是做成与原文一样的电子版,我觉得不需备案或审批。
第3个回答  2017-07-03

全部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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