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权责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6
文/懵懂的旅行者

        管理学上指派活动时,对权责利的分配描述一般是三者要对等,目的是为了公平。无权无利只有责,没人愿意充当这样的冤大头,有权有利却无责,要么领导没脑袋,要么执行者精于“推责”或“卸责”,这是权责利分配的两个极端情形。无权无责无利,那就是活动的非参与者,就是旁观者,无权无责有利,不知道天上什么时候能掉下来这样的馅饼,有权无责有利,这是什么样的权,这样的权可以瞎指挥,瞎捣乱。

        大多数组织都有自己的岗位说明书,这是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组织的岗位说明书中大致可以看出组织对某一岗位权责利描述的严谨性以及可操作性。

        权

        权这个东西,只要脑子没问题,恐怕没人不喜欢。从权所指对象而言,有事权,财权。从活动管理而言,有决策权、组织权、指挥权、监督权、评价权、控制权、考核权、分配权等。再具体一些落实到业务上的签字盖章时,有编写权、设计权、制作权;审查权;批准权等。有一种权叫制定规则(含标准)但不执行规则的权,这里涉及到规则的三方,规则制定方,规则执行方和规则遵守方。制定方一般包括由专家组成团队进行设计,领导集体决策而成。执行方包括主管方和监管方,拿着这套规则去推动事务的进展,遵守方一般是普遍的。

        世界上最复杂的系统莫过于“事+人”这个系统。对待权的心态不同,会有不同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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