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6-25
保险诉讼76:遭遇误导销售,最后能赔吗?
我们都知道在买保险前要做健康告知,但是有的时候,作为消费者并不懂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就只能相信保险公司营销员的讲解。
万一,这个时候营销员为了达成自己的业绩,没有按照职业道德要求进行讲解怎么办?本案就是如此:
事情经过
2019年8月28日,范某在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营销员萧某处给母亲游某投保防癌险一份,保额20万。健康告知处全部填写否。
2020年8月6日,游某因慢性乙肝入院,确诊为肝癌
随后投保人范某向友邦人寿申请理赔,被拒。
原因是,游某最早在2014年5月就通过手术确诊为原发性肝癌,投保时未告知。
游某认为自己已经将实情告知了营销员萧某,不属于未如实告知,于是上诉
北京东城区一审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游某所患疾病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条款规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为在限定的期限内首次确诊相关疾病。本案中,被保险人游某在2014年5月即通过手术确诊为原发性肝癌, 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所以不符合理赔条件。
本案中,范某作为投保人提交了游某2019年诊断证明,营销员萧某在微信中回复“老年防癌险的健康问卷调查里有慢性肝炎一条,其他问题不大,你要不然试一下呢,能过最好啊”,其并未就游某慢性肝炎的既往病史进行下一步询问, 不能证明范 某 、 游某 对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节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形。
但游某在2014年即确诊原发性肝癌,该疾病足以影响友邦人寿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应当认定范 某 、 游某 存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 ,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可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同时,关于保险费的退还,双方可另行解决。
范某不服,上诉:
认为自己并未隐瞒,也不存在重大过失,自己已经向营销员告知了详细情况,这种情况下,属于保险公司的错误。
并且,保险公司在核实情况下将营销员解约辞退,所在营销团队公司通报批评,这处罚决定证明保险公司对其自身存在疏漏与隐瞒的重大过失是知晓的。
期间,投保人向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进行举报
北京金融法院二审
与一审观点一致,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游某所患疾病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本案中,游某在2014年5月即通过手术确诊为原发性肝癌,并且在随后四次诊断出相关疾病,并非在投保后产生的相关疾病。
且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询问阶段,上诉人并未告知相关情况,该疾病足以影响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应当认定范某、游某存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可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综上,游某所患疾病不符合保险条款中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友邦人寿北京分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应当退还保险费)
经纪人说:
这种纠纷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保险营销员的诱导销售导致的结果。正常情况下, 像被保险人的这种体况是无法投保商业保险的。
说点别的吧,案例中的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获得赔偿, 只有在投保生效两年后,并且在诉讼的情况下 有可能 争取到理赔 ,原因有两点:
[if !supportLists]l [endif]营销员诱导销售,并且留存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
[if !supportLists]l [endif]保单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主动解除保险合同。
同时, 我这里说的是可能争取到理赔,原因在于投保前确诊的是肝癌 ,如果后期确诊的不是肝癌,获得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后期确诊的依然还是还是肝癌,或者和其直接相关的疾病,获胜的可能性就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