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2-04
按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本人分别负担医疗费;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医保的,应当承担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
病假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